城市发展法:为胡志明市解开‘天上’与‘地下’的束缚

城市发展法:为胡志明市解开‘天上’与‘地下’的束缚

9月21日下午,胡志明市人民议会举行第五次会议,分组讨论市人民委员会的呈文,其中突出的是关于落实《城市发展法》的24项决议草案的讨论。

胡志明市人民议会代表包括各坊社领导、企业界代表以及各部门代表,提出了许多热忱意见,以发挥《城市发展法》带来的机遇,促进城市发展。

从推动地下发展

代表梅友决(守德坊党委书记、人民议会主席)评价说,具体化地下空间开发和TOD(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模式)规定的决议草案,将为实际开展创造重要的法律基础。

梅友决代表分析说,此前胡志明市曾有开发地下空间的想法,如在9月23日公园建设地下停车场,但未能实施。随着与《城市发展法》相关的规定的通过,将有法律基础来推动胡志明市地下空间的发展。

代表阮玉文(胡志明市民用和工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建议,TOD发展需要尽早、明确地公布规划。并且,为了使《城市发展法》的规定真正‘松绑’,不能仅仅停留在减少手续上,还要吸引大型投资者参与项目开发。

城市发展法:为胡志明市解开‘天上’与‘地下’的束缚

到‘空中’电力连接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向市人民议会会议提交的与《城市发展法》相关的内容之一是决议草案,规定扩大发电单位与城市管理范围内的用电客户之间直接购售电的对象、参与条件和机制。

代表梅友信(胡志明市企业联合会主席)评价说,扩大直接购售电是积极信号,有助于将电力从‘过剩方’输送到‘短缺方’。

然而,梅友信代表建议需要继续关注,使决议具有可行性。例如,液化气发电厂向工业园区内的工厂售电,如果必须有‘专用连接’,则很难实施。需要考虑更多解决方案,让发电厂可以租用、开发国家电网,将电力从‘过剩地’输送到‘短缺地’。

代表范文詹(胡志明市中小企业协会主席)建议,在推动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TOD)时,也需要将土地的增值转化为城市的资源。

‘地铁和TOD将大幅提升车站周边的土地价值。胡志明市需要继续研究机制,以开发土地基金、拍卖、项目招标以及TOD区域周边的适当金融工具,确保透明,为国家收回资金,并与民众利益和谐’——范文詹代表强调。

城市发展法:为胡志明市解开‘天上’与‘地下’的束缚

坊社主席将有权对违规工程切断水电

许多代表关注的一项内容是决议草案,规定对胡志明市范围内的工程、生产经营场所采取要求停止提供电、水服务的措施。

代表阮文达(平泰坊人民委员会主席)建议决议草案需要更明确规定坊社人民委员会主席在发布或延迟、未及时发布对违规工程停止供电、供水的决定时的权限和责任。

胡志明市人民议会城市委员会主任黄松同意这一观点,表示将吸收代表意见以完善决议草案。

‘建设违规发生得非常快,因此将停止或恢复水电服务的决定权明确授予坊社人民委员会主席是必要的’——黄松强调。

(编译:Eric ;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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