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發展法已開闢機制,讓胡志明市能夠靈活轉換各類住房形式,而不是讓房源繼續閒置。位於守添“黃金地段”的3700多套公寓能否早日投入使用?
成千上萬套公寓、上萬億越盾等待機制
剛剛獲得國會通過的城市發展法開闢了通暢機制,幫助胡志明市解決悖論:民眾渴求價格適中的公寓,而許多項目卻荒廢閒置。
據此,該法賦予市人民議會規定投資、發展和支持住房的機制與政策的權限;同時賦予市人民委員會決定商業住房、社會住房和安置住房之間組織與轉換的權限,以便靈活使用,滿足民眾實際需求。
該機制被期望為許多已建成但尚未住滿的安置房區解困,而胡志明市民眾的住房需求非常大。
位於安慶坊平安安置項目的3790套公寓樓群,坐落在38.4公頃區域內R1、R2、R3、R4、R5地塊,屬於守添新城區12500套安置房計劃。
項目實施時,胡志明市估算城區內約16000戶家庭需要拆遷,並計劃建設12500套公寓。順越公司承建該公寓樓群,並承諾建成後由市全部回購。
然而到2017年工程移交時,大部分民眾領取補償款自行解決住處。安置需求低於預期,留下大量房源。自2018年至今,胡志明市多次想拍賣這些公寓轉為商業用途,但遇到機制困難……
同樣,胡志明市其他一些安置區也缺乏靈活機制,無法將安置功能轉為商業住房、社會住房。在永祿B安置區(新永祿鄉),數千套裝修體面的公寓長期空置,已出現老化跡象。
該安置區規模30.9公頃,包括45棟公寓樓共1939套住房、529塊宅基地,自2010年正式投入使用,但目前居住稀疏。許多牆體斑駁脫落、油漆褪色、長滿青苔,嚴重老化。
面對既有房、又有人需要房,卻不能把房賣給需要的人的悖論,城市發展法中靈活轉換各類項目住房形式的機制,將為荒廢安置區的堵點指明解困方向……

轉為社會住房,服務吸引人才戰略
國會代表範文和認為,利用城市發展法機制,胡志明市可以逐一審查已完工但不再有原定用途需求的安置住房項目,確定實際安置需求、法律狀況、資產價值,從而確定轉換可能性,而不是對所有項目套用同一公式。
具體而言,胡志明市需要區分處理資產和保障民眾權益兩個問題。如果公寓不再需要用於安置,可研究轉為社會住房,按規定對象出售、租購或出租;具備條件的地方可轉為商業住房。
反之,當某個商業項目更適合安居需求時,也可研究向社會住房方向轉換。
“目標不是不惜一切代價賣房回本,而是同時解決三項要求:公共資產得到有效開發、民眾有更多機會獲得住房、財政減輕維護空置工程的負擔。”他說。
對守添而言,3790套公寓房源是胡志明市試驗城市發展法新思路的典型案例,從而把這些空置公寓變成實際住房供應,服務於城市的住房和吸引人才戰略。——專家潘公政
具體分析平安安置項目,房地產專家潘公政表示,該區域緊鄰正在建設的胡志明市新行政中心,被視為“黃金地段”,同時屬於城市金融中心發展方向區域。
未來,這裡將是許多國內外幹部、公務員、專家的居住和工作場所。因此,胡志明市可研究機制,調整為社會住房,用於出租、租購或按優惠政策出售給相關對象,吸引高素質人力資源。
“如果照此方向進行,加上正在建設的許多商業住房項目,守添地區將擁有各類住房形式,幫助胡志明市既解決住房問題,又為即將到來的金融、科技、數字化轉型、創新中心吸引高素質人力資源戰略提供房源。”潘先生建議。
胡志明市存在數千套多年空置、老化的安置公寓。國會剛通過、自10月1日起生效的城市發展法,已賦予胡志明市特殊機制來打通這一堵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