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3日,峴港市人民法院表示,已就被告阮光黃——GFDI公司總經理——及其同案犯涉嫌“詐騙侵佔財產”罪一案的庭審參與者注意事項及規則發佈通知。
庭審於9月24日8時開庭,預計審理5天。
庭審在峴港市人民法院本院直接進行(5名被告、2名辯護人、57名相關權利義務人),並在線連接至仙山體育館分會場,供7108名受害者參加;徵王劇院分會場供1571名相關權利義務人參加。

據峴港市人民法院介紹,參與訴訟人員到庭時需掃描二維碼(二維碼將設在各分會場)進行簽到,在門口向檢查人員出示結果並遵從指引(攜帶公民身份證以便需要時出示)。
同時,必須嚴格遵守庭審規則,自行保管個人物品,不得將與案件審理無關的物品、文件帶入審判區域。
由於本案參與訴訟人數眾多,法院將優先安排傳喚名單上的訴訟參與人進入仙山體育館和徵王劇院各分會場的審判區域。
侵佔7018名受害者的錢財
GFDI公司發生的這起詐騙案備受輿論關注。
本案被告包括:阮光黃(38歲,寓居峴港)——GFDI投資諮詢一人有限責任公司(GFDI公司)總經理;阮杜達(34歲,寓居峴港)——GFDI公司財務總監;陳氏美幸(34歲,寓居峴港)——GFDI公司現金庫房主管;
蘇紅茶(35歲,寓居峴港)——GFDI公司總部交易廳主任;陳氏嬌莊(38歲,寓居峴港)——GFDI公司總部交易廳副主任。
起訴書指控阮光黃及其下屬侵佔7108名受害者超過24070億越盾。
近日,為服務案件的訴訟和審判工作,刑事執行警察與司法協助局對3名被告——GFDI公司財務總監、GFDI公司總部交易廳主任、GFDI公司總部交易廳副主任——實施押解。這3人此前被採取禁止離開居住地的強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