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數字平臺工作的人,如網約車司機,被建議按路線圖參加強制性社會保險,以幫助他們在面臨風險時獲得保障。
9月23日上午,越南國會常務委員會就《社會保險法》若干條款修改補充法草案提出意見。草案建議逐步將強制性社會保險擴大到通過數字平臺工作的人以及不存在勞動關係的人。
該政策尚未立即適用於所有網約車司機。國會常務委員會將根據政府提議,並依據就業、收入穩定程度和繳費能力,決定參保群體和實施時間。
目前,簽訂滿一個月及以上勞動合同的人必須參加強制性社會保險。年滿15歲且不屬於該範圍的人可以參加自願社會保險,按自選收入水平的22%繳費,以享受生育、養老和死亡等主要權益。
大多數網約車司機與運營應用程序的企業簽訂合作協議,並被認定為合作伙伴而非員工。因此,他們尚不屬於強制性社會保險範圍,如果想參加必須自行登記、自行繳費。
根據胡志明市社會保險機構引用的數據,全國約有60萬名網約車司機,但只有約700人參加自願社會保險。因此,大多數司機尚未積累繳費時間,無法享受養老金和長期社會保障權益。
擴大強制性社會保險將幫助司機在生病、遭遇事故或超過勞動年齡時獲得更好保障。然而,草案需要明確繳費水平、平臺企業的責任以及如何確定作為繳費基數的收入。

國會常務副主席杜文戰贊同擴大覆蓋範圍,但認為政策必須與繳費能力相適應,並確保權益足夠有吸引力。如果設計不合理,社會保險繳費可能成為低收入或收入不穩定人群的負擔。
他建議起草機關補充數據,明確評估繳費水平與所享權益之間的關係,同時考慮讓新的勞動群體先參加自願社會保險,再轉為強制性社會保險。
國會代表工作委員會主任阮友東認為,“不存在勞動關係的人、通過數字平臺工作的人”這一範圍仍然過寬。各群體的工作和收入不同,因此需要具體確定誰參加、以何種收入水平作為繳費基數以及如何徵收社會保險費。
對於網約車司機,他建議明確平臺企業在代扣、繳納和上繳社會保險費方面的責任。如果政策已試點,政府需要在廣泛實施前報告結果。
審查機關代表、文化與社會委員會主任阮德榮也建議明確劃定參加強制性社會保險的群體。該政策需要從法律和實際影響方面進行充分評估,並與勞動、就業規定保持一致。
除上述內容外,法案還建議允許個人直接參加補充養老保險。這是一種按市場原則自願參加的形式,幫助參保人在社保養老金之外,在年老時獲得額外收入來源。
政府還建議允許社會保險基金將資金存入一些國家資本或國有企業資本佔比超過50%的股份制商業銀行。這些銀行必須滿足管理機構評估的質量和安全要求。
社會保險手冊將以電子形式發放;紙質版僅在參保人要求時發放,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國家數據庫或專業數據中已有的證件,可以從辦理社會保險手續的材料中剔除。
該法案預計將由政府在10月國會會議上提交國會審議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