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將三環高架公路的緊急車道改為行車道的提議,9月25日下午,交警局向《青年報》透露了發生事故時的處理方案。
據交警局稱,提出這一建議是因為三環高架承受著巨大的交通壓力,實際流量遠超最初的設計流量,全線經常陷入超載狀態。
在高峰時段,該線路的流量達到約每天122,000車次,是設計流量的近8.1倍。
因此,該建議旨在研究重新組織現有路面,以更有效地開發利用,幫助車流連續通行,從而有助於減少擁堵和交通事故。然而,提高通行能力不能脫離安全保障的要求。
取消緊急停車道也提出了需要仔細計算的問題,尤其是處理遇到事故的車輛。因此,只有在全線開發速度、車道劃分、信號系統及安全保障條件得到同步評估後,才能考慮該方案。
此事需要職能部門緊急按照法律和指導法令的規定,對全線交通安全進行審定和核查,以提出合適的交通組織方案。
“總之,目標是提高通行能力,減少車輛積壓現象,減少因變道引起的衝突,並逐步限制擁堵和交通事故,而不僅僅是把一條車道投入運營”,交警局代表表示。
據交警局稱,沒有緊急停車道並不意味著沒有應急處理方案。事故處理已經過計算,並針對各種情況制定了具體方案和預案。
如果調整交通組織方案,同時也必須調整和重新制定方案,以建立相應的應急救援機制。
其中必須確保救援車、消防車、救護車和職能部門能夠快速到達。
同時,必須通過攝像頭、交通指揮中心和其他信息渠道加強交通監控,以便及早發現遇到事故的車輛。發生事故時,必須組織分流,開闢優先通道,並在最短時間內疏導車輛。
“換句話說,我們不僅要改變標線,還要改變線路上的交通管理和運營方式。要有一個完整的交通組織方案,包括基礎設施、道路信號、指揮方案、交通運營、交通分流,以科學、合理、及時地應對各種情況”,交警局表示。
交警局建議並指出,三環高架的交通組織並不簡單是“取消緊急車道”,而是調整一條流量遠超設計能力的城市線路的交通組織方案。
同時必須將安全和事故處理要求作為強制性條件。最重要的三項原則仍然是:控制車速、保持安全距離和按規定變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