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青年報》記錄,9月28日下午近15分鐘內,有10多輛摩托車駛入22號國道(現為黎光道街)的汽車專用道,路段位於中富西坊,方向從安霜四岔路口前往舊霍門縣。
該區域兩條車道之間設有硬質隔離帶,並設有禁止摩托車駛入汽車道的標誌。然而,許多人仍然無視標誌,將車駛入汽車專用道。
一位居民表示,許多人騎摩托車進入汽車道是為了更快通行。然而,這既違反交通規定,也給摩托車駕駛者和其他交通參與者帶來安全隱患。
同一天9月28日,在1號國道(現為黎德英街)經過平興和坊、東興順坊和巴點鄉的路段,也存在摩托車駛入汽車道的情況,儘管該處設有禁止摩托車通行的標誌。
根據第168/2024/NĐ-CP號議定,駕駛摩托車進入設有禁止摩托車標誌的道路,將被處以200萬至300萬越南盾罰款,並被扣除駕駛證2分。

此前,2026年4月,胡志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處(PC08)表示,在安霜交通警察隊負責的轄區內,交通秩序與安全狀況始終穩定,未發生交通擁堵、聚集飆車擾亂公共秩序、非法賽車等情況。然而,交通事故形勢仍然複雜,存在諸多上升風險。
通過交通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安霜交通警察隊發現,大多數事故的原因都源於交通參與者的意識。其中,駕駛摩托車“駛入禁行道路”的行為是導致嚴重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2026年4月第一週,該單位在黎光道、杜梅等路段處理了38起摩托車駕駛者“駛入禁行道路”的案件。
通過違規處理工作,該單位已宣傳、動員民眾遵守規定,不駛入禁行道路、汽車專用道…… 在設有禁止摩托車、助力車通行標誌的道路上依規通行,以避免發生交通事故,為維護交通秩序與安全作出貢獻。






9月28日下午近15分鐘內記錄到,有10多輛摩托車駛入22號國道(現為黎光道街)的汽車專用道——圖片來源:玉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