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清化省一客車司機邊開車邊用手機被罰款

9月30日,清化省公安廳交警處發佈消息稱,該單位剛對一名客車司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因其在道路上駕駛時使用手機。

此前,通過車輛行駛監控工作,清化省公安廳交警處在清化省肇山縣境內47號國道33公里+400米處,發現車牌號為36H-059.xx的客車存在違規跡象。

隨後,交警力量立即展開核實,並傳喚車輛駕駛人L.V.V.(39歲,住肇山縣)前來澄清。

經核實,交警力量確定L.V.V.存在以下違規行為:駕駛車輛在道路上行駛時未系安全帶;在道路上駕駛行駛中的車輛時手持並使用手機。

因上述違規行為,司機V.被處以共計590萬越南盾的行政處罰,並被扣除駕駛證4分。

據清化省公安廳交警處介紹,利用行駛監控系統數據進行挖掘,以發現、核實和處理違規行為,有助於提高保障交通秩序與安全的主動性。

由此,職能部門可以及早發現危險行為並及時處理,而不是僅在道路上直接發現違規時才加以處理。

清化省公安廳交警處提醒車輛駕駛人,特別是客運經營駕駛員,應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規定;駕駛車輛時絕對不得使用手機,並在整個行程中始終充分落實各項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