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30日下午,經過5天審理與合議,河內高級人民法院上訴法庭對前衛生部長阮氏金進及9名同案犯在白梅醫院和越德友誼醫院第二分院兩個項目中違規一案宣判。
阮氏金進女士申請補繳11億盾
值得注意的是,在宣判前,多名被告的律師請求審判委員會暫停宣判,以便讓當事人進一步補救案件造成的後果。
審判委員會隨後表示同意,並重新就各被告補繳案件後果款項的金額進行訊問。
然而在隨後回答審判委員會時,各被告均表示“將動員家人努力進一步補救案件後果”。
在各被告陳述後,審判長分析稱案件後果極為巨大,分為兩部分,其中700億盾的流失基本已處理完畢。
然而剩餘的600多億盾是因工程“閒置多年無法使用”造成的浪費,按已投入本金的銀行利息計算。目前仍缺口很大,約574億盾。
“法庭明白,現在各被告也拿不出來。但如果承諾之後,檢察院發表調整量刑意見後各被告又不繳納,那就會有問題。
萬一各位失約怎麼辦,因為沒有任何約束,這是權利與義務。義務完成之後才能談權利”,審判長分析道。
隨後發表意見時,為被告阮氏金進辯護的律師表示,在與當事人聯繫後,金進女士表示希望與案件中的舊同事共同補救後果。
她希望補繳11億盾,可以今天下午立即繳納。
法庭暫停審理,讓各被告進一步補救後果
檢察院發表意見,同意為各被告徹底補救案件後果創造條件。
法庭決定暫停庭審,以便各被告及親屬能夠在能力範圍內補繳更多款項。
庭審將於明天10月1日下午繼續進行。

此前,檢察院建議上訴法庭接受金進被告請求減輕處罰的上訴,將被告的刑罰減少6個月至1年有期徒刑(一審判決6年有期徒刑)。
對於金進被告請求緩刑的上訴,檢察院表示被告不符合緩刑條件。
案件卷宗認定,在實施兩個項目過程中,金進女士與衛生部、重點醫療項目管理委員會及相關單位的一些個人,在選聘外國諮詢方、指定招標和批准承包商選擇計劃方面存在違規行為。
這些違規行為導致兩個項目停滯、拖延,未達到既定目標,造成國家財產流失和浪費超過8030億盾。
在一審庭審中,金進女士承認了其作為負責人在管理、運營、檢查和監督工作中的責任。
這位前部長認為,自己未能做好指導、檢查工作,以及時發現兩個項目實施過程中的違規行為。
一審判決認定,金進女士並未直接造成損害,但這位前部長的批准決定是下屬實施後續步驟的前提,從而導致了違規。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認定金進女士共收受下屬給予的75億盾。這位前部長供稱,這些人並未告知她款項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