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儘管存在諸多不同意見,但選擇走國道而不走高速公路,並不只是路費問題,背後還有多種原因。因此,要解決這一現狀需要多方面的方案。
集裝箱車司機:原因眾多,還包括吃飯和休息
據集裝箱車和重型卡車司機反映,選擇走國道並不簡單,不僅因為高速公路通行費高,還擔心被攝像頭抓拍處罰,以及超過規定駕駛時間後找不到停車的地方……
陳國山(跑南北線的集裝箱車司機)向《青年報》表示,他大約兩個月前剛把路線從高速公路改走國道,原因是他因低於最低限速行駛而被攝像頭抓拍處罰。
阿山介紹,40英尺集裝箱車從胡志明市開往諒山,走國道的過路費約為1100萬越盾,走高速公路則要花1500萬至1600萬越盾。
高速公路通行費確實比國道高,但這筆費用由企業承擔。
在時間方面,走高速公路可大幅縮短時間。例如,從胡志明市運榴蓮到諒山,走國道約需48至50小時,走高速公路只需約32小時。
在燃料(汽柴油)方面,走高速公路比走國道更耗油,因為車輛要在長途上以更大的載重和更高的速度行駛。不過,兩種道路的油耗差距並不太大,增加的成本主要來自過路過橋費。

阿山還說,走國道雖然更費時間,但沿途有很多停靠點、飯店、水攤,司機累了可以隨時找到地方休息、吃飯或處理個人需求。
特別是,當超過規定的駕駛時間時,司機可以在國道的任何地點停車休息。
而在高速公路上,服務區間距很遠,到了規定的駕駛時限,司機只能一直開到緊急停車點才能休息。
更何況有些高速路段,比如從潘切到油椰的高速公路,只有2條行車道和1條應急車道,而車輛不斷互相超車,在應急車道停車休息15至20分鐘非常危險,而且還違反法規。
阿山也表示,目前集裝箱車司機的守法意識很高。但他們擔心在坡道路段因低於最低限速行駛而被抓拍處罰。原因是載重車輛在高速公路上遇到高坡時,如果不提前蓄勢,就無法穩定保持最低限速。
如果嚴格按規定的最低速度行駛,車輛爬不上坡;而想爬坡,就必須提前大幅加速(從80公里/小時提到90至95公里/小時)來蓄勢,結果很容易被攝像頭抓拍超速違法。
阿山還說:“高速公路通行費高,但由企業承擔;而交通違法罰款則由司機自己掏。此外,兩種道路在餐飲費用上的差別,對選擇的影響並不太大。”
旅遊車仍選擇高速公路
與貨車、客車相反,旅遊車仍然選擇高速公路,因為速度快,而且高速公路的基礎設施優於國道。
武雄(胡志明市旅遊車司機)介紹,從胡志明市往返芽莊走高速公路,通行費約200萬至300萬越盾;而走國道費用會低得多,大約70萬至近90萬越盾。

走高速公路車輛行駛更快,不必停停走走、避開擁堵或頻繁變速,因此油耗還略低於走國道。
阿雄也表示,儘管走國道更便宜,但旅遊車和服務車輛仍然選擇高速公路,因為既能大幅縮短行程時間,又能為乘客帶來平穩、舒適的體驗。
例如芽莊線路,如果旅遊車走高速公路,行程時間很快,大約5小時,乘客也能感受到行車的平穩。
而走國道時,由於穿過居民區,有些路段限速50至60公里/小時,總行程時間超過8小時,更不用說全線道路質量參差不齊,有些地方路面破損,會讓乘客更容易疲勞或暈車。
旅遊車司機介紹,為了避免被抓拍處罰,限速90公里/小時的路段就開85公里/小時,限速60公里/小時的路段就開55公里/小時。
阿雄還表示,旅遊車、16座車或臥鋪車,只要是新車且“滿”客的,目前大多選擇走高速公路,因為車身輕、易於操控,不像重型貨車那樣在大載重或大坡道上遇到困難。
胡志明市汽車運輸協會代表的看法
胡志明市汽車運輸協會副主席黎中情向《青年報》分析了客車、貨車、私人車輛和集裝箱車在高速公路上的不同收費標準。
以潘切至油椰高速公路(全長約99公里)為例,小轎車、12座以下車輛、2噸以下貨車和公共汽車的收費約為10萬至20萬越盾。
中型和大型客車、31座以上車輛、4噸至10噸以下貨車,收費約為30萬越盾。
重型集裝箱車、18噸以上貨車、40英尺集裝箱貨車,收費約為50萬至65萬越盾。
由此可見,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同樣的距離,重型集裝箱車一趟的費用幾乎是小轎車的4倍。
對於貨車和運輸經營車輛,過路過橋費直接影響運輸成本和企業的經營效益(盈虧)。

而小轎車屬於私人交通工具,車主通常是經濟條件較好的人,出行費用低,也不太影響經營成本。他們往往也有更快出行的需求。
黎中情認為,也必須重新審視集裝箱車選擇國道的原因,其中一部分是因為被抓拍處罰。
因此,黎中情建議職能部門核實民眾反映的問題,即是否真的存在重型貨車在高速公路上以“龜速”行駛的情況。
黎中情說:“實際上我看到這種情況並不多,集裝箱車、大載重車輛通常不會高速行駛,因為一旦急剎車容易造成事故,變道也會帶來影響,他們走右側車道,以免影響想超車的車輛。”
讓集裝箱車使用高速公路的4項建議
對司機而言,黎中情建議,在臨近休息時間或即將達到規定的連續駕駛時限時,司機通常應主動減速,尋找出口或支路駛離高速公路,找到安全的地方停車休息後再繼續行程,從而避免超時駕駛或違規停車的違法處罰。
對運輸企業而言,應聽取司機的意見,讓司機選擇路線,並在時間和運輸成本方面給出合適的安排。
此外,公路局、財政部、建設部和公安部等單位應進行核實和研究,弄清為何高速公路上客車、貨車數量偏低,並依據高速公路運營單位提供的統計數據調整相應政策。
黎中情還建議,應在道路上增設標誌,提前告知司機前方有上坡路段。
需要評估並調整最低限速、高速公路坡道路段攝像頭布點等尚不合理的規則,因為它們正給車輛駕駛者帶來很大困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