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日,關於“為縣裡修路、討債10年未果”一案,嘉萊省人民委員會主席繼續發文,指示諸色鄉人民委員會緊急核查並履行判決執行義務,向承包商順義嘉萊一人有限公司償還債務。
據此,省人民委員會領導要求諸色鄉人民委員會不得讓欠債長期拖延、繼續產生因遲延執行判決而產生的利息,並按照財政廳的指導執行。
同時要求省民事判決執行局依法跟蹤、督促判決執行工作,在執行過程中與諸色鄉人民委員會及相關機關配合。
近日,9月30日,財政廳已發文致嘉萊省人民委員會,回覆諸色鄉人民委員會關於從省土地發展基金預支款項、以履行對順義嘉萊一人有限公司判決執行義務的請求。
據財政廳稱,從省土地發展基金預支款項用於還債不符合規定。因此,財政廳建議省人民委員會審議並指示諸色鄉人民委員會嚴格按照省人民委員會7月31日第630號通知的指示執行。
接連逾期、違約未還債
關於上述事件,《青年報》已有多篇報道,反映企業“為縣裡修路、討債10年未果”。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也已發文,要求嘉萊省人民檢察院核查《青年報》所反映的信息。
7月31日,嘉萊省人民委員會已發出結論通知,要求繼承舊諸色縣義務的法人(包括:諸色鄉人民委員會、諸色管理委員會和亞戈鄉人民委員會)必須還債,不得拖延、拒不向承包商支付。
若在2026年第三季度這3個機關仍未完成判決執行,將作為年終評定幹部公務員的依據。
關於事件進展:2016-2017年期間,順義嘉萊有限公司簽訂了在舊諸色縣轄區內施工多條道路的合同,超過22億越盾的欠款拖延近10年至今未還。
為討債,企業提起訴訟並獲法院判決勝訴,強制繼承單位還債。同時,嘉萊省民事判決執行局已頒佈3項執行判決決定。
然而,至今已超過判決執行期限但判決仍未執行;嘉萊省人民委員會領導要求於2026年第三季度還債的期限也未完成。

為縣裡修路、討債10年未果:嘉萊省要求緊急還債
嘉萊省人民委員會領導要求繼承舊諸色縣義務的各機關,必須在2026年第三季度緊急向承包商順義嘉萊有限公司償還修路欠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