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將原巴地-頭頓省行政中心移交給西貢大學

10月2日,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副主席阮公榮簽署文件,傳達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關於移交、轉換原巴地-頭頓省行政-政治中心辦公場所功能的決定。

根據該決定,資產從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辦公廳移交給西貢大學管理、使用,並將功能從辦公場所轉為教育培訓機構。

該辦公場所位於胡志明市巴地坊白藤路198號(另一地址為范文同路1號),包括A1、A2、B1、B2、B3組團和會議中心。

土地總面積為147,856平方米,土地原值及剩餘價值超過2.8817萬億越南盾。

各工程使用面積為204,499平方米。A1、A2、B1、B2、B3組團及會議中心房屋工程原值超過1.3559萬億越南盾,剩餘價值超過7909億越南盾。

移交理由是按照有權機關規定的公共資產使用標準和定額,從過剩處調劑到短缺處。

功能轉換是為了在接收後符合西貢大學的使用目的。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責成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辦公廳主持,與西貢大學配合移交、接收資產及相關法律檔案。

西貢大學則有責任按照標準、定額、制度等接收、管理和使用資產,確保正確用途、公開、有效。

同時儘快將資產投入2026-2027學年的教育教學使用。

原巴地-頭頓省行政-政治中心的服務區塊,包括位於胡志明市巴地坊白藤路179號的C1、C2、C3、C4服務區,不在本次移交、功能轉換範圍內。

該區域土地面積29,120平方米,使用面積33,030平方米。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辦公廳建議自願歸還國家。財政廳繼續主持,與有關機關、單位配合報告並提出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