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與社會委員會的一些成員建議,勞動者在7月27日帶薪休假,以參加感恩有功人員的活動。
有人建議研究將7月27日榮軍烈士日增補為年度法定節假日,該建議出現在關於修改補充《勞動法典》、《檔案法》、《性別平等法》、《紅十字活動法》和《就業法》若干條款的法律草案初步審查報告中。文化與社會委員會10月3日上午召開全體會議,就該法律草案徵求意見。
文化與社會委員會副主任陳氏清林表示,成員們贊同將11月24日越南文化日增補為勞動者帶薪休假日。此外,一些成員建議研究對7月27日適用類似規定。
這些代表認為,增補7月27日假期將為民眾組織、參加感恩革命有功人員的活動創造條件,弘揚飲水思源、知恩圖報的傳統。
成員們還表示,已就有規定紀念、感恩歷代先人、民族英雄、各階層人民、榮軍、烈士以及建國衛國曆史中有功人員形式的方案,向主管部門提交了書面報告。
內務部副部長高輝在回應這一建議時表示,這是一項新內容。一個專門機構已向主管部門提出建議,待有正式信息後將報告政府審議、補充。

在2019年修改《勞動法典》時,政府曾建議讓勞動者在7月27日放假,以感恩有功人員。給出的理由是,這一天已成為文化象徵,體現民族的感恩之情和傳統;選擇該假日也與許多國家的風俗習慣相符。
然而,該建議後來未獲國會通過。一些代表認為,感恩英雄、烈士和有功人員的活動多年來已經常開展;增補7月27日假期可能會延長因戰爭失去親人的悲痛,影響民眾的思想感情。
除了增補節假日的內容外,該法律草案還修改了關於確定和公佈每年春節、國慶節休假安排的規定。據此,總理根據實際情況具體決定春節和國慶節休假日期;內務部長在9月30日前公佈下一年度的節假日休假安排。
起草機關表示,這一期限旨在幫助幹部、公務員、職員、勞動者和企業主動制定計劃,避免休假安排臨近實施時才公佈的情況。
根據關於內務領域分權分級、有效期至2027年3月1日的第128/2025號法令,具體公佈年度節假日休假安排的任務目前已交由內務部長負責。此次法律草案將該內容納入《勞動法典》,以便穩定適用。
如果增補11月24日越南文化日,勞動者每年將共有12天帶薪節假日,未計入7月27日放假建議。假期包括:元旦1天;春節5天;4月30日勝利日1天;5月1日國際勞動節1天;國慶節2天;雄王忌日1天和越南文化日1天。
山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