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資逾5000億越盾的項目已擱置十多年
峴港市人民委員會近日向市人民議會提交呈文,提請通過根據國會第171號決議(關於通過協議取得土地使用權或現有土地使用權的方式試點實施商品住房項目的決議)擬在峴港市實施試點項目的土地清單。
據峴港市人民委員會介紹,截至目前共有9份根據第171號決議登記實施商品住房試點項目的申請材料。
根據相關條件和標準,有2個項目符合要求,包括:
位於峴港市海洲坊雄王路84號、由京北—峴港投資一人有限責任公司開發的高級公寓綜合體Diamond Square項目;預計總投資51590億越盾;預計實施進度為2026年第二季度至2030年第四季度。
據市人民委員會稱,該項目此前已獲(舊)峴港市人民委員會批准1/500比例詳細規劃,規劃為商業中心、寫字樓、酒店、辦公及高級公寓綜合體,其中D區被確定為高級公寓(住宅樓)。
然而,由於當時存在法律障礙(因投資方不擁有住宅用地使用權,無法按照2020年《投資法》規定辦理同時審批商品住房項目投資主張和投資方的程序),項目一直無法繼續辦理投資手續,導致土地未能投入使用。
同時,上述項目也列入城市在向資源與環境部(現為農業與環境部)報告中彙總的困難、受阻項目清單,以便彙總並提請有權機關審議、出臺解決機制。

近期,國會頒佈第171號決議,為通過協議取得土地使用權或現有土地使用權的方式試點實施商品住房項目提供法律依據,以解決這些項目面臨的困難和障礙。
峴港市人民委員會建議市人民議會同意將該地塊列入根據第171號決議擬實施試點項目的地塊清單,條件是投資方須按照建設廳的意見採取補救措施,彌補未達標的標準。
此外,根據第171號決議列入擬實施試點項目地塊清單的還有由Sapphire Coast股份公司在峴港市蓮沼坊春紹—南烏別墅帶C區開發的高級公寓與服務商業中心綜合體Sapphire Coast,預計總投資22000億越盾。
據瞭解,峴港市中心現有3個彼此相鄰的項目,包括:雄王路84號項目、峴港中心(Da Nang center)項目和Golden Square項目,均擱置數十年,至今仍無動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