峴港各級公共行政服務中心的人員每月獲補貼200萬越南盾,是舊標準的3.3倍多,並另有制服製作經費。
10月6日,峴港市人民議會通過了對市、鄉兩級公共行政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的支持政策,取代已實施近10年的第80/2016號決議。
每月補貼從每人60萬越南盾提高到200萬越南盾,相當於增加140萬越南盾。這筆錢不用於計算繳納和享受社會保險、醫療保險。
該市同時新增每人每年300萬越南盾的制服製作補貼,但已獲發本行業專用服裝的人員除外。此前的政策沒有這項支出。
享受補貼的對象包括公共行政服務中心下屬的領導、公務員、事業編制人員和職員;以及被派往此處工作的廳、局、部門和專業處室的幹部、公務員、事業編制人員。這些人必須有任命、調動、輪換決定,或在正式名單中獲得批准。
公益性郵政企業員工和中央垂直管理部門駐地方幹部不屬於該政策享受範圍。
補貼標準在市、鄉兩級統一適用,不區分人口規模或檔案數量。預計該市每年支出約187.65億越南盾,其中166.8億越南盾用於每月補貼,超過20億越南盾用於為近700名符合條件人員製作制服補貼。

據峴港市人民委員會稱,提高補貼標準是為了滿足工作要求,因為各中心人員須處理2200多項行政手續,同時還要進行數據數字化和加班。
新政策依據兩級地方政府模式制定,設立市、鄉兩級公共行政服務中心,取代此前的受理和結果返還部門模式。合併後適用範圍擴大到整個峴港地區,包括此前尚無類似支持政策的舊廣南地區。
據該市人民委員會調查,每月200萬越南盾的補貼標準與胡志明市、舊平陽省和廣寧省持平,低於河內市的500萬越南盾。每年300萬越南盾的制服製作經費也低於河內市和胡志明市的500萬越南盾。
2026年上半年,峴港受理近65萬份檔案。在服務民眾和企業指數中,該市從2025年12月的34/34位升至2026年6月的34個省、市中第8位;滿意度達99.8%。
阮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