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求內務部在10月內完成建設具有卓越發展能力、發揮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核心作用的鄉、坊方案。

根據10月5日政府例行會議的要求,內務部將完善具有典型核心性質的鄉級行政單位模式,使其具備引領和輻射發展能力,以便推廣。該部還被責成審核符合條件地方設立鄉級都市行政單位的檔案,並提交政府,以便本月向國會常務委員會報告。

建設具有核心性質的特別都市行政單位的主張由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於6月提出,旨在增強發展協調能力,連接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和重點經濟空間。

7月底,在全國部署越共十四屆三中全會決議的會議上,中央組織部部長阮維玉表示,中央定向形成能夠在區域內引領和輻射發展的核心鄉。

9月中旬與內務部工作會議上,副總理范氏清茶解釋,核心鄉、坊不是新的行政單位類型,而是從現有鄉、坊中選出。其他地方如果滿足標準,未來也可能被選中。

據副總理稱,核心鄉、坊必須擁有卓越的經濟社會基礎、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和治理能力。這些地方將被分級、賦權並配置相稱資源,以成為周邊地區的治理、發展和服務中心。

除了本地發展能力外,被選中的鄉、坊還必須具備聯結、支持鄰近地方的能力,創造共同發展動力。選擇不限於曾是城市行政中心的鄉、坊,而是依據潛力、治理能力和實際輻射能力。

越南政府要求10月內完成核心鄉、坊方案

與核心鄉、坊方案一起,政府責成內務部完善從中央到省、鄉級國家行政系統中的機關、單位組織框架,以及2027-2031年階段編制分配方案。

建立鄉級經濟指標

為了評估基層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政府責成財政部與各地方配合制定兩項指標,包括鄉級地區生產總值和人均收入,並於10月內完成。

根據財政部指南,鄉級生產總值反映一定時期內(通常為一年)各類經濟成分的生產經營單位在本地創造的物質產品和服務總價值。

人均收入按報告年度內本地居民戶總收入除以全鄉總人口計算。

此前,生產總值在省級計算,而人均收入在更廣範圍統計。建立鄉級兩項指標旨在為評估每個地方的發展成果提供依據,符合兩級政府模式以及將增長指標下達到基層的要求。

2025年年中調整行政單位後,全國有34個省、市和3321個鄉、坊、特區。

武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