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胡志明市阮惠街123號“黃金”房產估值逾3490億越盾,涉及張美蘭案

胡志明市民事判決執行局近日發佈通知,選擇資產拍賣執業機構,拍賣位於胡志明市第一郡濱藝坊(現為西貢坊)阮惠街123號的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及土地附著其他資產。

根據通知,該資產起拍價超過3494億越盾。該價格根據盛旺房地產估價與投資經營股份公司出具的估價證書確定。

選擇拍賣機構是為了簽署資產拍賣服務合同,服務於判決執行工作。

胡志明市民事判決執行局執行員表示,關於2026年9月25日資產估價結果通知的期限已過,但當事人未提交重新估價申請。

拍賣資產包括第39號地圖、第72號地塊,面積115.8平方米,用途為城市住宅用地,長期使用。其中,不屬道路紅線範圍面積110.6平方米,屬道路紅線範圍面積5.2平方米。

土地上有一棟房屋,建築面積97.1平方米,總樓面面積231.5平方米,結構為磚牆、鋼筋混凝土柱和樓板,瓦、金屬板和玻璃屋頂,共3層。

有意參與的資產拍賣執業機構須自通知在國家資產拍賣門戶網站發佈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交申請材料。

材料包括參加拍賣服務合同登記文件、按規定提供的能力材料、拍賣費用表,以及證明拍賣師數量和同類資產拍賣經驗的資料。

紙質材料直接提交至胡志明市民事判決執行局文書部門,地址:胡志明市安會東坊阮文量路372A號。選擇拍賣執業機構依據司法部部長第19號通知第35條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