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發展法》為胡志明市開闢了新方向,允許其主動在公共土地上安排臨時工程,包括停車場和公共廁所。
到市中心遊玩,找公共廁所不容易
週末,秋草女士和朋友們開車到阮惠步行街遊玩,但轉了近30分鐘都找不到停車位。
當人流湧來時,市中心的停車場很快爆滿。秋草女士不得不開車繞圈,尋找另一個私人停車場。
遊玩約1-2小時,停車費可能高達2萬越南盾/輛;到了節假日、春節或大型活動期間,價格可能漲到3萬-4萬越南盾/輛。
到市中心遊玩,找停車位看似小事,卻可能成為首先要算計的事。秋草女士的遭遇並非個例。
在濱城地鐵站區域,停車場經常超負荷,尤其是早高峰時段,人們在此停車後繼續乘坐地鐵。有時車輛排長隊等待,但停車場已滿。
經常乘地鐵上班的長日先生表示,有時到了地方卻沒有停車位。為了趕時間,他不得不去濱城市場附近的自發停車點,價格約為2萬-3萬越南盾/次。
“如果市中心有更多停車場,或者擴建現有停車點,乘坐地鐵會更方便,尤其是對每天上學、上班的市民來說”,長日先生分享道。

不僅是停車問題,市中心的另一項基本需求是公共廁所。
在23-9公園,公共廁所被記錄為相當乾淨,使用人數不太多,主要是勞動者和網約車司機。但對於第一次到胡志明市的遊客來說,知道廁所在哪裡卻是另一回事。
開闢吸引私營部門投資公共工程的方向

建築師黃春壽認為,法律機制為市中心缺少停車場和廁所的問題提供了另一種解決思路。
與其等待需要多年籌備的大型基礎設施項目,城市可以審查尚未有效使用的公共土地,確定需求高的位置來組織合適的臨時工程。
一塊尚未啟動項目的公共土地可以臨時用作停車場,公園裡合適的地塊也可以設置公共廁所。
“這些工程可以設計成可拆卸式,對城市空間影響小,並且當地塊被用於其他目的時可以遷移”,黃春壽先生建議道。
城市質量不僅用地鐵線路、高樓大廈或數千億越南盾的大型項目來衡量。有時,這種質量體現在非常小的事情上:到市中心有沒有地方停車,遊玩時能否輕鬆找到乾淨的廁所。
——建築師 黃春壽
城市規劃專家阮庭和建築師認為,除了國家資源,城市發展法也開闢了吸引私營部門的方向,尤其是大型項目。
其中,法律規定,獨立投資或結合公共綠地公園、公共停車場、清潔能源基礎設施,且資金規模在2萬億越南盾以上的項目,屬於優先吸引戰略投資者的類別。
因此,停車場問題不一定只從預算支出的角度來看。可以將其置於城市基礎設施整體發展的問題中,結合公園、停車場、清潔能源和城市服務。
按照這個方向,重要的不僅是城市有沒有土地,而是公共土地如何被激活、調動哪些資金以及運營模式如何。
阮庭和先生表示,在現行機制下,增建停車場和公共廁所不是缺地或缺錢,而是需要調動社會資源。
胡志明市可以從繪製地鐵站、步行街、公園、廣場、旅遊景點、活動舉辦區域周邊缺少停車場和廁所的地圖開始。然後與公共土地、暫時未使用的土地基金進行比對,以選擇位置。
“在需求經常性的地方,可以考慮規模更大、使用時間更長的工程。在需求因節日、活動而激增的地方,可以組織更靈活的臨時工程”,阮庭和先生提出。
在組織空間和發展城市基礎設施方面擁有更多權限
2026年城市發展法於2026年8月24日獲得國會通過,預計自2026年10月1日起生效。該法賦予胡志明市在組織空間和發展城市基礎設施方面更多主動權限。
特別是,該法第14條規定,胡志明市人民議會有權規定發展公共客運系統、車站、多功能停車場的政策和措施。
更重要的是,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可以決定建設不基於規劃的臨時工程,包括在國家管理的公共土地、道路用地、公園、河流、運河保護走廊等地的碼頭、智能停車場、公共廁所、充電站及其他一些臨時工程,條件是保障秩序、交通安全、城市美觀、水流暢通且不造成塌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