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怎樣才算一座宜居城市?

現代化城市當然需要大規模的基礎設施。但同樣重要的是人們如何生活、出行、工作、休息以及使用日常基本服務的方式。

公共空間應被視為一種必要的基礎設施

因此,生活質量應成為城市化進程的重要衡量標準。只有當基礎設施的變化轉化為生活中具體的便利時,一座城市才真正宜居。

投資建設的道路必須讓出行不再那麼辛苦;新的居民區需要規劃成相對完整的生活空間,學校、醫療、公園、公共交通和基本服務都不應離住所太遠。

歸根結底,發展的價值不僅在於建設規模,還在於它給人們帶來的便利和安全程度。

這種觀點也對公共空間提出了不同要求。在城市土地日益珍貴的條件下,公園、人行道、遊樂場、水面或公共活動空間更應保留和擴大。

公共空間應被視為一種必要的基礎設施,對居民的健康、環境、社區交往能力和生活質量具有長期價值。

值得注意的是,城市的不足往往不會立即體現在增長指標中。它們悄然積累於勞動者在路上的時間、缺乏樹蔭的居民區、住所到學校或醫院過遠的距離,以及老年人和殘疾人難以使用公共設施的狀況中。

單獨來看,每個不便可能不大,但累加起來就會成為一種城市成本,居民不得不以時間、金錢、健康以及陪伴家人的時間來付出。

這一問題不僅出現在大城市。強勁的城市化速度正在改變全國許多省會城市、工業城市和新興發展區域的面貌。

有些地方技術基礎設施發展很快,但社會基礎設施尚未跟上;住房先建起來,而學校、醫療、公共交通和文化設施卻姍姍來遲。

如果這種差距持續存在,城市規模可能迅速擴大,但生活質量的改善卻會遠慢於預期。

因此,城市空間的組織方式需要從實際生活需求出發,而不僅僅基於土地用途功能。

例如,多中心發展如果只是增加新的商業區或行政中心,意義不大。

居民需要的是在合理距離內就能滿足大部分生活基本需求的區域。

當學習、工作、就醫、購物和休閒不再迫使居民頻繁穿越城市時,交通壓力就會下降,基礎設施得到更有效利用,陪伴家人的時間也會更多。

生活質量還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工程完工後城市的管理方式。如果人行道被佔用,再漂亮的街道也會變得不便;如果缺乏照明、衛生條件差或得不到定期維護,新公園也難以吸引居民。

怎樣才算一座宜居城市?

許多城市問題投資規模並不大,卻直接影響居民的日常感受。能否快速識別和處理這些問題,也是衡量治理能力的一個標準。

就連人行道或城市小生計的問題也需要更靈活的處理方式。紀律必須維持,居民的通行權必須得到保障,但城市生活中總是存在非常多樣化的需求。

與其只在完全禁止或放任不管之間選擇,政府可以通過組織空間、時間和明確的使用標準,既保障秩序,又為合法活動創造條件。

文明的城市不是一切都被清除得整整齊齊的地方,而是讓生活的差異在合理秩序中得到安排的地方。

在許多地方正邁向智慧城市的背景下,“智慧”也不應僅以攝像頭、傳感器或數字平臺的數量來衡量。只有當技術幫助城市更快發現問題、更好地回應居民並更有效地利用資源時,它才真正有意義。

如果關於積水點、危險路段、可能倒伏的樹木或老化公共設施的反饋能夠被及時接收和處理,就會產生非常具體的價值。

我們仍然需要地鐵、高速公路、機場、海港、科技園區以及具備國際競爭力的經濟中心。

更重要的是,勞動者不必花費太多時間通勤,孩子們有成長的空間,老年人能夠安全出行,每個家庭都能在日常生活中感受到發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