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總理:有重點地投資,優先直接影響民生的必要任務

在作總結講話時,越南總理黎明興——2026-2035年階段文化-社會、農村、少數民族和山區發展國家目標計劃中央指導委員會主任——評估認為,今後計劃的組織實施工作需要各部委、地方密切關注和處理,涉及5大問題。

第一,2026-2035年階段文化-社會、農村、少數民族和山區發展國家目標計劃是一項整合計劃(由此前4項計劃整合而成),範圍廣泛,內容涉及多個行業和領域,在管理機制、資源整合、分級分權以增強地方自主權方面有許多新點。

第二,指導委員會、參謀機構和地方協助部門尚未健全,有的地方尚未統一,可能影響計劃的協調、配合和組織實施工作。

第三,基層組織實施能力參差不齊;一部分基層公務員剛接手任務,須兼任多項工作,而計劃對協調、整合資源的要求更高、性質更復雜。

第四,在計劃跟蹤、彙總、報告、監督中應用信息技術和數字化轉型仍有侷限,尤其是在偏遠地區、山區,可能在更新數據庫、跟蹤、監督、評估計劃執行方面遇到困難。

第五,一些地方平衡配套資金、動員社會資源、政策性信貸和商業信貸的能力仍面臨困難。

因此,總理明確指出,要早識別、遠識別,主動提出任務和措施來處理上述各組問題。

要求是必須統一、連續組織實施,不能讓轉向新計劃造成政策、任務和民眾合法權益中斷。

以“政策同步——行動統一”為方針,把民眾作為主體而不是被動接受扶持的對象,總理要求集中貫徹並嚴格執行若干內容。

整合國家目標計劃必須在管理上帶來實質轉變,減少牽頭環節、減少手續,克服分散、重疊狀況,提高資源使用效率。

確保不改變、不縮小國會已決定的目標、範圍、受益對象、權益和優先程度。同時,要推進分級分權,並配套資源、執行條件和檢查監督。

政府首腦強調,要集中國家資源進行有重心、有重點的投資,優先直接影響民眾生活的必要任務(如生活用水、住宅用地、生產用地、保障民眾生活),以及困難地區、弱勢群體;不得分散、重複投資。

不讓民眾等待

在部署任務時,總理要求農業與環境部履行指導委員會常設機構職責,同時作為行業管理部門對所交付的目標、任務負責,主動指導、支持地方紓困。

同時,需主持並同有關機構跟蹤、督促檢查、監督、評估、彙總執行情況。

財政部彙總需求、平衡資源,並據此提請有權限機關分配、下達、調整計劃和預算。同時主持並同各行業管理部門抓緊完成2026年中央預算分配、計劃和預算下達工作。

各有關部門、機構按職能和權限主動處理本領域問題,抓緊具體化並下達2026-2030年階段及年度目標、指標。

各省、市人民委員會集中加快執行進度,撥付2021-2025年階段國家目標計劃轉入2026年執行的中央預算資金(目前執行、撥付率仍很低,僅約39%,仍有約12萬億越盾未能撥付)。

總理提示,計劃資金分配不得僵化,不完全取決於撥付進度。

原因是,一些偏遠地區、困難地區基層幹部隊伍的能力、水平需要關注和加強,為實施計劃創造條件;但地方領導、指導責任也是決定分配的重要標準。

會議後,各部委、地方要發揚責任精神,更加決心、更加緊密配合、更加堅決組織實施,不讓民眾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