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要求替換不達任務要求的幹部,不要等到必須紀律處分;重新安排不能代替對違規的處理。

在10月16日上午召開的全國貫徹越共十四屆四中全會決議會議上,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發表講話,強調要求革新黨建工作、領導方式和幹部工作,以任務執行結果作為衡量組織和個人能力的標尺。

他表示,中央的決策必須轉化為實質發展成果,體現在機構運行效率、經濟競爭力和人民生活上。每個黨委、黨員都要認真審視:為什麼主張正確但工作仍然緩慢,資源未能發揮,責任未得到充分履行。

黨和國家最高領導人要求查明原因,從領導方式、參謀質量到幹部安排和組織實施加以克服。當工作停滯或沒有發展時,必須審視黨組織質量、領導方式和負責幹部。評估黨組織必須依據任務執行結果,明確對尚未克服的薄弱環節的責任。

他還要求負責人主動承擔責任,聽取意見並改正,不讓來年的檢討重複上一年的侷限。各機關必須分清哪些事項需要請示黨委、哪些屬於主動決定權限,糾正借請示轉移責任的現象。

在基層,支部生活要集中於與任務和人民生活相關的問題。當有關於幹部不負責任、造成煩擾或建議長期積壓的反映時,黨組織必須審查,要求責任人報告並整改。

總書記、國家主席要求各級黨委經常按任務要求審查干部隊伍,把培訓、儲備與評估、使用和篩選結合起來。評估要重視政治品質、道德、威信和實質貢獻,同時考慮所交付任務的條件和難度。

評估結果必須及時用於分派工作、培養或重新安排幹部。重新安排必須有依據、符合規定,既不等到任期結束,也不隨意造成動盪。總書記、國家主席說:“要考慮替換不達標的人,不要等到有違規必須紀律處分;重新安排不能代替對違規的處理。”

他要求評估、推薦、安排幹部的人對自己的評價和建議負責;堅決阻止跑官要權、利益集團和違規干預幹部工作。

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更換不稱職幹部,不等其受到紀律處分

對於戰略級幹部,評估必須基於其處理本行業、本地方在國家發展全局中重大問題的能力。領導者必須懂得選擇優先事項,把國家利益置於行業、地方私利之上。培養後備隊伍要與交辦困難任務以鍛鍊、檢驗能力相結合;重視女性幹部、年輕幹部、少數民族幹部和科技、技術幹部,確保標準和質量。

在兩級地方政府模式下,總書記、國家主席強調鄉級幹部質量直接影響決議執行效果和人民信任。省級必須掌握各地幹部隊伍能力,以便安排、培訓、專業支持,優先照顧缺幹部或超負荷的地方。

交給鄉級的任務必須符合權限並有足夠執行條件。鄉級也要主動提升能力,解決屬於職責的工作,不得推給上級。“基層薄弱時,必須明確執行者和負責安排、支持層級的責任;不能因組織不合理讓人民等待。”他要求。

關於吸引和重用人才,他認為不應追求數量,而要評估人才解決什麼工作、對建設優秀隊伍和掌握技術作出什麼貢獻。負責人必須負責安排合適工作,創造條件發揮能力,同時根據實質貢獻進行評估和待遇。

鼓勵黨員正當致富,不製造特權

總書記、國家主席表示,把黨的主張具體化為政策、法律,必須為人民、企業發展生產經營創造便利。如果每經一級都增加條件、增加請示環節,發展機會就會縮小。有權機關必須主動解決屬於職責的工作,超越權限的情況必須報告並附處理方案。

對於黨員參與投資、經營的新規定,他要求鼓勵正當致富、創造就業、為社會作貢獻,同時保持黨員資格。各群體黨員參與投資、經營的權利和限制必須遵守黨的規定和國家法律。控制利益衝突要明確真正支配、受益的人,防止利用職務、信息、公共資源謀私或借黨員身份製造特權。

從事經濟活動的黨員必須帶頭守法,保障勞動者的正當權益。需要修改法律的內容必須制度化,並按照相應文件的效力實施。

黨和國家領導人也要求分級、分權必須與執行能力和問責責任並行。中央機關必須及時處理地方反映,必要時調整指導,不得把困難轉嫁給基層。共享基礎設施和數據必須有助於減少時間、成本,限制要求人民、企業重複提供信息。

明確2027年增長來自哪裡

關於經濟任務,總書記、國家主席要求各部委、行業、地方集中最高程度完成2026年目標,處理仍然緩慢的工作,尤其是對生產經營、投資和人民生活影響大的堵點。

他要求加快公共投資資金撥付,並與工程質量和效益掛鉤;處理積壓、拖延、造成浪費的項目。同時,為私營企業擴大投資、生產、創造就業創造便利;吸引外資要與國內企業參與和技術接收相結合。

以2027年GDP增長10%以上為目標,每個行業、地方必須基於資源和執行能力制定方案,明確增長動力。總書記、國家主席強調:“計劃必須指出增長來自哪裡、補充了什麼生產能力、必須解除哪些堵點以及哪個機關負責。”

他表示,增長必須越來越依靠生產率、科學、技術、創新和企業競爭力。各機關需要從2026年底開始準備,協調財政、貨幣政策以穩定宏觀經濟、控制通脹並保障各大平衡。

2027年預算估算必須與發展目標和長期平衡能力掛鉤,集中資源用於對全國有意義的任務和支持困難地區。同時,必須保障必要任務、工資改革、社會保障的經費;克服投資分散,計算每個工程的效益和運行成本。

總書記提醒,任何發展方案都必須關注就業、收入、獲得教育、醫療和必要服務的能力,尤其是困難地區人民。增長成果必須為每個公民發展自我和為國家作貢獻創造條件。

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更換不稱職幹部,不等其受到紀律處分

控制權力,保護敢於創新者

總書記、國家主席要求加強檢查、監督,及早發現拖延、違規風險。領導者必須下基層,掌握工作和執行條件。當結果不達標時,需要從決定、資源分配或執行者責任中查明原因。

檢查結論必須明確指出責任、措施和整改期限,並跟蹤至有結果。幹部工作、資源管理和檢查活動中的權力都必須受到控制。

總書記要求按規定保護為共同利益創新的人。審查責任時,必須充分評估幹部作決定時的動機、執行方式、信息和實際條件。相反,利用創新謀私、包庇違規的情況必須嚴肅處理;逃避任務的現象必須整頓。

他還要求,評估決議執行結果必須將報告與人民、企業反映和基層實際相對照。多次被反映的問題必須由負責機關解決,或清楚解釋依據和處理方向。誠實提出意見、反映問題的人必須受到保護。

總書記、國家主席說:“從現在到2030年的時間已經不多,而國家發展要求越來越高。每一次主觀拖延都可能使國家和人民失去機會。”他要求各級、各行業解除發展障礙,主動把握機遇,發揮人民創造力。今天的工作必須有助於完成眼前目標,同時為國家的長期發展準備人員、資源和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