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安江省公安廳調查機關10月17日晚通報,已就一名金店員工涉嫌侵佔財產作出調查結論,並將案卷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建議對27歲的陳氏芝(Trần Thị Chi)以濫用信任侵佔財產罪提起公訴。陳氏芝住在安江省安富鄉。
調查結果稱,陳氏芝自2025年7月起受僱於安富鄉由65歲男子S.擁有的私營企業T.K,該企業從事黃金買賣。她的日常工作是管理店內8盤18K金戒指用於銷售。調查機關指她受僱後產生侵佔所管理黃金的意圖。
據調查,2025年9月3日至11月4日,陳氏芝秘密取走70枚金戒指出售,得款近15億越南盾,用於還債、賭博和個人開銷。調查機關已對案件立案、對陳氏芝作為被告立案,並採取禁止離開居住地的措施,理由是她當時正在撫養未滿36個月的孩子。
案件目前已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陳氏芝尚未經法院審判定罪。調查機關的建議起訴罪名及涉案金額均來自其調查結論,最終指控與認定有待檢察機關和法院依法處理。
安江省公安調查機關稱,已結束調查並建議以濫用信任侵佔財產罪起訴27歲女子陳氏芝,其涉嫌利用管理金店戒指之便拿走70枚18K金戒指,價值近15億越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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