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第十六屆第二次會議10月17日上午開幕。國會經濟與財政委員會主任潘文邁代表審查機構,就2026年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和2027年計劃預期作審查報告。審查機構表示,基本認同政府提出的2027年方向、目標和11組任務措施,其中包括國內生產總值增長10%以上的目標。

審查報告認為,2026年經濟社會發展取得重要且較為全面的成果,但增長雖高、基礎尚不穩固。胡志明市、河內、海防、同奈四個經濟體量最大的地方合計佔全國地區生產總值近47%,均預計無法完成2026年增長目標。前9個月私人投資佔全社會投資總額的53%,僅增長14%;出口增長24.5%,進口增長36.7%,逆差194.2億美元。

宏觀穩定與金融安全壓力也在上升。前9個月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均值上漲4.52%,已處於全年約4.5%的目標區間,第三季度單季上漲4.80%。信貸增速快於資金籌集,信貸與國內生產總值之比處於高位,貨幣寬鬆空間日益有限。公共投資到位率達計劃的62.9%,但未收回預付款佔已撥付資金的37%,仍有1131個積壓項目已有方案但未完成化解。前9個月新設及復產企業數量減少3.2%,完成解散手續的企業增加118.8%。

針對2027年10%以上的增長目標,潘文邁表示,決定性問題是選準突破環節、提升執行效率、生產率與經濟自主能力。審查機構建議堅定保持宏觀穩定,將其視為高增長的前提,把財政、貨幣與價格政策協調置於中心位置;同時創新增長模式,支持中小企業和經營戶獲得資金、降低投入與物流成本,並推動胡志明市和峴港國際金融中心實質運作。部分國會代表則要求明確增長情景,按行業、地方和新增長動力制定方案,評估主要經濟中心的增長能力以及約4.5%的通脹控制空間。

審查機構還提醒,政策制定需考慮2026年衝擊的滯後效應,尤其是能源價格可能繼續處於高位,以及稅費支持措施調整後通脹可能“積壓釋放”。報告建議設置預案和明確的反應閾值,明確每項任務的責任、時限、資源和產出,將執行結果與負責人責任掛鉤,避免高增長要求壓縮中期穩定與發展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