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經濟與財政委員會在10月17日上午的國會會議上提交審查報告,基本同意政府提出的2027年國內生產總值增長10%以上的目標,但指出增長基礎尚不穩固,通脹、資金需求和能源供應均構成壓力。委員會主任潘文邁在陳述中表示,2026年作為落實越共十四大決議和2026-2030年五年計劃的起步年,經濟須同時追求兩位數增長和宏觀穩定。

審查報告顯示,2026年前9個月GDP增長9.01%,出口增長24.5%,實際到位外商直接投資增長12.1%。但委員會指出,胡志明市、河內、海防和同奈四個經濟規模最大的地方合計佔全國地區生產總值近47%,均預計無法完成2026年增長目標。私人投資佔全社會總投資53%,但僅增長14%,為三大投資領域最低。出口增長24.5%的同時進口增長36.7%,前9個月貿易逆差達194.2億美元。

宏觀經濟穩定壓力受到特別關注。前9個月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平均上漲4.52%,接近全年約4.5%的目標,第三季度漲幅達4.8%。委員會指出,信貸增長快於資金動員,信貸與GDP之比處於高位,而資本市場尚未相應滿足中長期資金需求,導致資金供給壓力集中於銀行體系,加劇期限錯配和流動性風險。銀行、企業債券和房地產之間的風險相互連通,可能相互放大。

投資資源未充分發揮預期效果。前9個月公共投資撥付達計劃的62.9%,但未收回預付款佔已撥付資金的37%。2026-2030階段中央預算資金僅約58%完成投資手續。全國仍有1131個積壓項目已有處理方案但尚未完成化解。能源領域,電源和輸電項目尤其是液化天然氣發電進展緩慢,能源儲備能力有限。科技領域已安排約95萬億越盾,但9個月僅撥付37.26%,約24萬億越盾尚未分配。

企業部門持續承壓。前9個月新設和重返市場企業數量下降3.2%,而完成解散手續的企業增加118.8%。中小企業在融資、投入成本、物流和合規成本方面面臨困難。委員會還指出,體制改革推進力度大,但執行環節仍是瓶頸,地方兩級政府模式基本順暢運行,但鄉級執行質量參差不齊,部分地方分權未配套足夠資源、人力和問責機制。

委員會建議制定分行業、分地區的增長情景,評估將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控制在約4.5%的可行性及各大平衡的可行性,並考慮能源價格持續高企和通脹壓力上升的風險。重點措施包括:堅持穩定宏觀經濟為首要條件,協調財政、貨幣和價格政策;創新增長模式,提升國內附加值;優先發展戰略基礎設施和保障能源安全;將科技投入重點從資源投入轉向應用產品;體制改革從文件數量轉向執行效果;將高增長與社會發展相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