峴港市公安局偵查機關10月16日通報,已對31歲男子黃文明日(Huỳnh Văn Minh Nhựt,寓居峴港市奠盤東坊)作出起訴決定並執行逮捕令,以調查其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警方稱,此案源於該男子在社交媒體上發佈含暴力內容的視頻。
據峴港警方調查,約一週前,黃文明日發現名為“Văn Quý Lộc”的臉書賬號發佈了其認為侮辱、誹謗親屬H某名譽的內容。10月12日晚,他租車並攜帶一把長約60釐米的劍,前往Lộc在會安坊的租住處找人。到達後,他踢門、用劍砍刺鐵門並大聲叫罵。
因未見到Lộc,黃文明日又用磚塊砸碎停在Lộc洗衣店前一輛汽車的擋風玻璃,並請路人拍攝過程,隨後上傳至其臉書賬號“Không Cần Biết”。警方稱,10月13日凌晨發佈的兩段視頻獲得數萬次觀看和分享。
警方還指,黃文明日隨後繼續攜劍前往Lộc家人在奠盤坊開設的旅館,叫喊挑釁並用滅火器砸碎客房玻璃門,之後返回再次威脅Lộc家人,在繼續持劍尋找Lộc時被警方傳喚。偵查機關表示,黃文明日有2項故意傷害罪前科,另有3項涉及故意傷害、毀壞財物的行政違法記錄。
警方已收繳涉案長劍及相關物證,並表示將繼續調查、依法處理。峴港市公安局偵查機關未在通報中說明案件後續進展或開庭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