峴港市公安局偵查機關10月16日對31歲的黃文明日(Huỳnh Văn Minh Nhựt)實施刑事拘留,以調查其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黃文明日居住在奠磐東坊,此前已有兩次故意傷害罪前科和三次與故意傷害、毀壞財物相關的行政處罰記錄。
據警方初步調查,約一週前,黃文明日認為臉書賬號“Văn Quý Lộc”發佈了侮辱其親屬的內容。在要求對方道歉未果後,雙方通過短信和評論互相挑釁。10月12日晚,黃文明日租用汽車,攜帶一把長約60釐米的劍,前往Lộc位於會安坊的住處找人。因未見到對方,他踢踹鐵門,用劍砍刺大門並大聲辱罵。
隨後,黃文明日用磚塊砸碎Lộc洗衣店前一輛白色汽車的擋風玻璃,並請路人拍攝整個過程。10月13日凌晨,他將兩段視頻上傳至個人臉書,獲得數萬次觀看和分享。離開現場後,他又前往Lộc家位於奠磐坊的旅館,持劍在門前喊叫,並上到二樓用滅火器砸碎一間客房的門玻璃後離開。
10月13日上午,黃文明日返回旅館威脅Lộc的親屬,在繼續持劍尋找Lộc意圖毆打時被警方傳喚。偵查機關暫扣一把劍、受損的峴港牌照汽車、一輛摩托車及相關物證。案件正在擴大調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