峴港橡膠股份公司(HOSE: DRC)通報,公司收到峴港市人民檢察院2026年10月14日第521號決定,批准對該公司董事會成員兼總經理黎黃慶慶日(Lê Hoàng Khánh Nhựt)的犯罪嫌疑人起訴決定。該起訴決定由峴港市公安局安全調查機關2026年10月3日作出,編號75,罪名是《刑法》第353條第2款規定的“貪汙財產”。檢方經審查案卷後認定起訴有依據,並依法予以批准。

據公司公佈的文件,峴港市公安局安全調查機關此前已於2026年10月3日就“貪汙財產”罪立案。公司披露的材料未說明涉案金額、被調查行為的具體內容或案件造成的損失,案件仍由主管機關依法調查處理。

在公佈起訴信息的同一時間,峴港橡膠公司還收到越南化工集團(Vinachem)關於調整企業資本代表和運營組織人事的文件。根據2026年10月16日第2298號公文,Vinachem成員理事會決定終止委派黎黃慶日作為集團在峴港橡膠公司的資本代表。此前,他獲委派代表的資本相當於DRC註冊資本的10%。

除調整資本代表外,Vinachem還要求集團各資本代表配合峴港橡膠公司董事會,依照企業章程和相關法律規定辦理免去黎黃慶日總經理職務的程序。峴港橡膠公司於2026年10月16日發出第944號文件,公佈收到上述起訴及人事調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