峴港橡膠股份公司(DRC)總經理黎黃慶一因涉嫌貪汙財產被起訴,峴港市人民檢察院於10月14日批准了起訴決定。峴港市人民檢察院向媒體確認,該院副檢察長於10月14日簽署決定,批准對黎黃慶一以“貪汙財產”罪名提起公訴。起訴時,黎黃慶一擔任峴港橡膠股份公司總經理。此前,峴港市公安局安全調查機關於10月3日已對“貪汙財產”案立案偵查。
峴港橡膠股份公司於10月16日向胡志明市證券交易所發佈異常信息公告,稱檢察院已批准安全調查機關對黎黃慶一的起訴決定,所涉罪名依據《刑法》第353條第2款。同一天,越南化工集團決定讓黎黃慶一不再代表該集團在DRC的10%註冊資本,這部分資本轉由公司董事長阮春北代表,使其代表比例從10.51%升至20.51%。
越南化工集團還同意免去黎黃慶一的總經理職務,指派董事會成員兼副總經理文忠心負責公司運營,直至任命新總經理。公司同時將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免去黎黃慶一董事會成員資格。公司在公告中稱,自10月16日起已因“被起訴”免去其總經理職務。
峴港橡膠股份公司成立於1975年,前身為美軍輪胎翻新基地,經過50多年發展,成為越南大型輪胎生產企業之一。公司在峴港擁有約2000名員工,每年為當地財政貢獻較大,產品通過2000多家一級和二級經銷商在全國銷售,並出口至美國、日本、韓國、巴西及歐洲等50多個國家和地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