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第十六屆第二次會議10月17日開幕,審議2027年經濟社會發展計劃。政府提出國內生產總值(GDP)增長10%以上的目標,國會經濟與財政委員會基本認同計劃的方向、目標和11組任務措施,但指出高增長目標面臨通脹、能源價格和增長基礎不穩等制約。
國會經濟與財政委員會主任潘文邁在開幕會上表示,2027年調控方案需考慮2026年衝擊的滯後效應,尤其是能源價格可能繼續處於高位,以及稅費支持措施調整後通脹可能“積壓”釋放。他建議計劃制定備用方案和明確的反應閾值,避免高增長要求壓縮中期穩定與發展的政策空間。
部分國會代表要求明確增長情景,按行業、地方和新增長動力制定解決方案,並評估主要經濟中心的增長能力以及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控制在約4.5%的空間。委員會還認為,政府2027年的任務措施基本覆蓋短期要求和中期導向,但需克服分散問題,明確優先順序。
委員會提出六項重點內容:堅持宏觀經濟穩定作為高增長前提,協調財政、貨幣和價格管理政策;深化增長模式創新,提升國內附加值;優先發展戰略基礎設施和保障能源安全;推動科技、創新和數字化轉型從投入導向轉向應用產品;提高制度執行效果;將高增長與社會文化發展相結合。
該計劃需緊扣越共十四大決議、第18號結論、第19號決議及政治局各項戰略決議。委員會認為,在10%以上的增長目標下,決定性問題不是增加解決方案,而是選準突破環節、提升執行效率、生產率和經濟自主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