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10月17日上午收到政府提交的《計量法》修訂草案,草案要求使用軟件的測量設備必須具備防止或發現非法干預的能力,避免測量結果被篡改,以保護消費者在商品買賣和服務使用中的權益。科技部長武海軍受總理委託向國會陳述了該草案。

根據草案,使用軟件的測量設備須採取保護措施,防止或發現未經授權的干預和更改;與測量結果相關的部件和數據須受到保護,並可確定設備正在使用的軟件以便必要時檢查。更新或更改設備控制程序不得使測量結果失真或影響技術要求的準確性。草案還明確禁止故意篡改測量結果,包括通過干預軟件的方式。

草案還允許設備精度檢定、檢查結果及其他測量活動以電子認證形式頒發,具有與紙質文件同等的法律效力。相關信息須安全存儲,可核查來源,並用於管理和發現違規行為。國會科技與環境委員會在審查中要求明確用於支付貨款或服務費用的測量結果顯示、計算應用系統的管理方式,並研究電商平臺銷售屬於強制管控範圍但不符合法律要求的測量設備時的責任。

為保護消費者,委員會建議明確規定免費公開的信息,幫助民眾瞭解設備是否已檢定、由哪家機構提供檢定服務以及已發現的違規行為。用戶還應能查看並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測量數據,作為投訴或爭議時的證據;信息出現偏差時須有更正機制,並設有供民眾在線反映的渠道。委員會同時指出,自動預警結果不能作為認定組織或個人違規的唯一依據。

草案將市場、購物中心和日常商品經營場所的秤具檢查權交給鄉級人民委員會主席,檢查內容包括秤具和預包裝商品量,鄉級政府還負責處理計量方面的投訴和違規行為。對於預包裝商品,政府提議取消部分分類程序和定量標記規定以減少企業文書負擔,但商品仍須確保與標籤或隨附文件所載數量相符。委員會要求明確取消這些程序後的監管方式,企業需按生產批次檢查商品量並保存結果以備核查。

政府還提議精簡8項與計量活動相關的行政手續,預計每年為企業節省約2.79億越南盾的合規成本。檢查活動擬轉向以高風險設備、領域和場所為重點,而非對所有對象一律檢查。委員會指出草案未明確高風險對象的認定方式,建議依據使用目的、設備穩定性、守法歷史和單位能力來確定,並研究承認符合條件的外國測量設備測試和認證結果。國會預計10月26日討論該草案,11月13日審議通過,法律擬於2027年3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