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農林水產省通報,該國職能機構在茨城縣一家店鋪發現並銷燬了25.9公斤違反進口規定的食品。被銷燬的8種產品中有4種原產于越南,包括2種雞爪產品和2種含雞肉的餅類產品。其中一款產品印有“Bà Tuyết去骨雞爪”字樣,另一款去骨雞爪產品標註“Anna Lala”,均原產越南。同批被銷燬的還有原產印度尼西亞的牛肉香腸和雞肉製品。
越南Bà Tuyết食品股份公司在消息傳出後回應稱,該公司尚未向日本正式出口其品牌產品,也未授權任何組織或個人在日本市場進口或分銷其產品。該公司認為,相關商品可能通過國際郵政渠道進入日本,且未附規定的檢疫證明。公司表示將核查代理系統、分銷商及電商攤位以確認貨源,並建議相關單位不要接收或協助將產品運往尚未正式出口的市場。
10月16日下午,越南駐日本商務參贊謝德明表示,根據掌握的信息,“Bà Tuyết雞爪”在日本被銷燬一事屬於違反進口和動物檢疫規定的案件,並非已確認的質量或食品安全違規。他指出,日本一些經營越南商品的店鋪存在使用“手提貨”銷售給在日越南人的情況。越南駐日本商務處提醒食品經營企業應詳細瞭解所在國規定,尤其是動物源性產品;屬於檢疫範圍的商品在進口、流通或分銷前須滿足相關要求。通過國際郵政渠道經營食品的企業和個人需明確進口目的、準備齊全文件並辦理強制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