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農林水產省(MAFF)公開點名茨城縣古河市一家雜貨店,指其在店內儲存、展示並銷售多款被禁止進口的動物產品。被銷燬的8款產品中有4款產自越南,包括兩款雞爪和兩款含雞肉的餅類產品,其中一款包裝印有“chân gà bà Tuyết rút xương”(Bà Tuyết去骨雞爪)字樣,另一款去骨雞爪標註“Anna Lala”。

越南駐日本商務參贊謝德明(Tạ Đức Minh)10月16日下午向《青年報》表示,經瞭解,此事屬於違反進口和動物檢疫規定的案件,並非已認定產品質量或食品安全違規。他指出,在日本經營越南商品的店鋪中存在使用“手提貨”(xách tay,即個人攜帶入境商品)銷售給在日越南人的情況。

據日本農林水產省,自2026年7月1日起,日本加強了對非法進口動物產品的規定,禁止以經營為目的銷售、展示和儲存違禁品類。這意味著零售店即使未直接進口貨物也可能被處理,檢疫機構有權檢查、銷燬違規商品並公佈經營者名稱。對於通過郵局寄入用於銷售的視頻,日本厚生勞動省也要求辦理進口申報手續,不區分數量多少。

“Bà Tuyết”品牌所屬公司——Ăn cùng bà Tuyết食品股份公司表示,截至目前公司未向日本出口該品牌產品,也未指定或授權任何組織、個人在日本進行進出口或分銷。公司認為,產品出現在日本銷售點不等於公司直接出口或授權第三方進入該市場,並建議客戶和合作夥伴勿擅自攜帶、寄送、運輸或經營需檢疫產品至日本,公司將審查並停止接收、廣告及協助向包括日本在內的未正式出口市場寄送產品。

越南駐日商務處建議企業和經營場所提高守法意識,主動了解並遵守日本關於動物檢疫、食品安全、進口手續和標籤的規定;不進口、接收、分銷或經營被禁止進口或未滿足檢疫條件的肉類及動物製品;檢查供應商來源和進口文件,不通過郵政、國際快遞或個人行李將貨物帶入日本用於經營而未辦理規定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