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法律界人士在一場關於行政手續改革的座談會上表示,企業仍面臨法規頻繁修改、相互重疊以及行政手續經過多層環節等問題。越南法律家協會主席阮慶玉(Nguyễn Khánh Ngọc)指出,這些“堵點”推高了企業的合規成本、耗時和風險,直接影響經濟吸收資源和實現增長目標的能力。
阮慶玉提出,削減行政手續應與分級分權、加強事後檢查同步推進,不能以放鬆管理為代價。他建議各部門繼續審查經營條件,取消重疊、不合理且已不符合實際的“子許可證”,並推動國家機關從管理思維轉向服務思維,以企業和民眾的滿意度衡量工作質量。他還強調推進數字化轉型和數據互聯,避免企業重複提交國家機關已掌握的信息。
越南農業與環境部法制司副司長吳氏雪(Ngô Thị Tuyết)在座談會上通報了該部的精簡數據:已削減22個有條件經營行業,相當於44.9%;減少349項經營條件,相當於41.31%;共削減和簡化629項行政手續,縮短辦理時間9007天,相當於54.04%;合規成本減少5318億越南盾,相當於較2024年下降54.81%。該部還將119項行政手續下放,使部級權限內辦理的手續比例降至27.16%。
吳氏雪表示,削減行政手續需與國家管理方式改革同步,重點在分級分權和從事前檢查轉向基於風險評估的事後檢查。她認為改革不等於放鬆管理,國家機關應把檢查監督資源集中於高風險領域和對象,並利用標準、規範和既有數據減少不必要的確認與認證要求。
在手續設計上,吳氏雪主張從管理機構的運行邏輯轉向辦理者的實際需求,明確企業需提供哪些信息、國家機關已有哪些數據、哪些處理步驟確有必要。她提出數字化不應止於把紙質表格搬上電子平臺,而應與流程重構、數據連接共享結合,實現“一次提供、多次使用”。她同時表示,改革成效不應只看削減的手續數量,還應以企業節省的時間、合規成本下降幅度和擴大經營的能力來衡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