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8日,在永隆省茶溫縣人民檢察院總部,最高人民檢察院調查機構的調查員與遇難女學生阮玉寶珍(14歲,居住在茶溫縣茶昆鄉)的家屬進行了工作並取證,該女學生在2024年9月4日發生的交通事故中遇難。
工作持續了超過2小時30分鐘,調查員詢問了阮氏賢(寶珍的生母)的證詞,並有胡安詩律師(胡志明市律師團)參與,她是保護寶珍合法權益的人。
“調查員問我指控誰,具體是哪些人,關於什麼行為。我非常具體地回答了我指控的人的名字。行為是他們歪曲了導致我女兒死亡的交通事故案件的性質。這個案件的解決進度有點慢,不如我們家人所期望的……調查員裴友武已經記錄並說這次取證將更快、更客觀地進行調查”,阮氏賢在工作結束後對《青年在線》記者說。

如之前報道,最高人民檢察院調查機構副主管阮黃勝簽署通知,稱正在處理關於“茶溫縣公安局在解決2024年9月4日發生在永隆省茶溫縣永春鄉永利村901省道的交通事故案件時,做出違法決定和漏掉犯罪”的犯罪信息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