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安省人民委員會副主席範文嚴近日簽署第385/KH-UBND號計劃,就2026至2030年階段保障省內學前教育、普通教育和經常性教育機構的教育質量,以及認定幼兒園和普通學校達到國家標準作出部署。該計劃由省人民委員會發布,省教育與培訓廳為常設牽頭機構。
計劃提出,全省所有學前教育、普通教育和經常性教育機構均須按規定開展質量保障活動,每年依據教育質量保障標準體系制定質量改進計劃並組織自評。到2030年底,全省力爭95%以上的幼兒園和普通學校獲認定達到國家標準,其中公立幼兒園和普通學校達到100%,非公立幼兒園和普通學校至少達到67%。
省人民委員會要求各教育機構對照四項標準全面核查實際條件,包括學校治理與質量保障、隊伍建設、課程實施與教學方法革新及學習者發展、教育條件與安全環境及社會協同。各校須據此制定路線圖和解決方案,明確進度滯後單位的原因與責任,並嚴格執行自評程序、收集分析證據、制定年度質量改進計劃。
在教學質量方面,計劃要求嚴格執行學前教育課程和2018年普通教育課程,在小學階段有效組織每日兩課時教學,推進STEM/STEAM教育、生活技能教育、數字能力和職業導向教育。省裡同時要求審查、規劃、培訓管理幹部和教師隊伍,結合學校班級規模、學科結構調整和招聘安排教師,克服學校網絡調整後出現的局部教師過剩或短缺問題。
基礎設施方面,省人民委員會確定在學校網絡調整後穩定學校佈局,使其與人口規模、居民分佈和學習需求相適應。資源優先用於建設堅固教室、學科教室、功能室、多功能廳、衛生間、清潔水系統和信息技術基礎設施。各教育機構還須建設安全的校園環境,主動防範傷害事故、校園暴力、侵害和食品安全風險,並加強學校、家庭與社會之間的配合。
省人民委員會將建設國標學校的指標納入年度經濟社會發展決議,並與考核、競賽工作掛鉤,要求各地、各部門加大宣傳,提高對教育質量保障的認識和責任。省教育與培訓廳負責指導、培訓、檢查、監督和彙總執行結果,配合各地及相關廳局審查調整2026至2030年教育用地規劃,並指導高中和鄉、坊政府按權限落實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