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8日,順北縣內務處處長陳明雄與《青年在線》交流時表示,至今仍未對涉及不實申報、錯誤建議、錯誤發放土地使用權證書(紅皮書)給原順北縣副監察長段光英夫婦的個人進行紀律處分。
自2025年3月起,英先生已轉任該縣文化、科學與信息處副處長。
“目前還因池塘土地未恢復原狀而受阻,縣正在等待完成相關步驟後將進行檢查”——雄先生說。
他還表示,縣將部署個人進行檢查,之後將成立委員會考慮後續紀律處分形式。
民眾發現幹部填塘,侵佔國家土地
此前,順北縣利海鄉印達村的村民向地方政府提交了舉報信,關於由國家管理的抗旱水池被英先生的親屬填平。
據村民介紹,該水池用於公共目的,旨在抗旱並在旱季服務於農業生產。然而自2024年4月起,水池被填平,影響了生產計劃。因此,村民已向順北縣人民委員會提交了舉報信。
順北縣人民委員會已解決上述舉報信,並於2025年1月6日發佈了舉報內容的結論通知。
通知指出,2015年1月26日,順北縣人民委員會向縣監察長段光英及其妻子陶氏霜——順北縣共海幼兒園校長髮放了土地使用權證書。
總髮放面積為10,654平方米,其中7,249平方米為BHK類土地(其他一年生作物土地),3,405平方米為MNC類土地(專用水面土地——上述水池面積)。
根據順北縣人民委員會,依據2013年和2024年的《土地法》,標記為MNC的土地類型是專用水面土地,不分配給個人、家庭,而是由組織、國家機構管理。
“基於上述規定,順北縣人民委員會向段光英家庭發放了總面積10,65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證書,其中包括3,405平方米的MNC土地,不符合2013年《土地法》的規定”,通知指出。
此外,對照土地法律的規定,上述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建議發放也不符合法律規定。
不實申報以獲得紅皮書
順北縣人民委員會的結論還明確指出,舉報順北縣副監察長段光英及其妻子陶氏霜——共海幼兒園校長在發放紅皮書時不實申報,填平抗旱水池導致水面環境變動,影響區域內村民生計的內容是正確的。

英先生及其妻子申報土地使用來源為其父母於1990年開墾,之後於2000年轉給他們。
然而,通過檢查檔案,上述3,405平方米麵積屬於利海鄉地籍圖第46頁的第313地塊,標記為Ao.k土地(池塘土地),由利海鄉人民委員會管理。
此外,根據1987年建立的299地圖,上述地塊是第7地圖第94地塊的一部分,也由鄉人民委員會管理。
通過核實,鄰近土地的人確認利海鄉地籍圖第46頁的第313地塊,面積為3,405平方米,為MNC類土地,過去是1990年前的自然水池。
到2005年,當地發生嚴重乾旱時,縣人民委員會已撥款給利海鄉人民委員會改造為儲水池,以滿足區域內民眾的抗旱需求。
反映給《青年在線》,當地民眾表示,目前由英家庭填平的水池區域仍未恢復原狀。這影響了區域內民眾夏季水稻生產計劃。
此外,縣的報告僅通知將收回已發放給段光英的土地使用權證書,而對於他及導致違規行為的人的責任處理尚未公開告知民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