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30日,政府工作組關於打擊、遏制走私、假貨犯罪的高峰會議與河內市人民委員會舉行了工作會議。
報告工作組,河內市工商局副局長Nguyễn Kiều Oanh表示,2025年前5個月,河內已檢查了9,587起案件,處理了8,770起關於走私、商業欺詐和假貨的違法行為(其中起訴了107起案件,涉及163名嫌疑人),為國家預算繳納了超過2,000億越南盾。
據Oanh女士稱,為了逃避職能部門的檢查,走私、生產假貨的對象已經採取了多種複雜的方法和手段。主要是形式上的假冒或質量上的假冒。
特別是對於食品、功能食品和假藥,工商局領導表示,這些對象通常會設立多個“幽靈”公司或幌子企業,具有進口、分銷功能,以合法化假貨,創造合法經營的掩護。
同時,生產假貨的工廠通常設在偏遠地區,租用未經許可的設施來混合劣質原料,包裝,貼假標籤。
為了逃避職能部門的檢查,欺騙消費者,Oanh女士表示,生產假貨、劣質產品的對象通常會進口真藥,然後拆開包裝或袋子,用劣質假藥替換一些藥片,因此很難通過常規檢查發現真假貨…
此外,生產假貨還使用包裝、商標、防偽標籤,這些都被精細複製自真貨,甚至定製印刷鋁箔,印刷與原型相同的盒子。
提出意見,河內市工商局局長Võ Nguyên Phong建議,未來國會、政府和相關部委應儘快修改、補充現行法律文件。
其中需要審查、補充第15/2018/NĐ-CP號法令的一些內容,以彌補食品安全管理中的漏洞,處理虛假公佈、廣告的違法行為。
修改刑法和相關行政處罰法令,加重對侵犯知識產權、虛假廣告、利用網絡空間謀取不正當利益行為的處罰。
海關區域1分局代表還建議,未來管理機構應出臺文件調整KOL/KOC的活動,規定商業註冊、公開身份、廣告中的法律責任。
“相關部委應儘快發佈關於管理範圍內食品產品的國家標準(QCVN)和國家標準(TCVN),為企業自我公佈產品提供明確的法律依據。幫助職能部門有依據檢查、監督市場上流通產品的質量” – Võ Nguyên Phong建議。
發言總結,工商部副部長Nguyễn Sinh Nhật Tân建議,未來河內市職能部門應加強檢查團隊,本著“強 – 快 – 準 – 嚴”的精神,遏制首都的走私、商業欺詐、生產假貨活動。
Tân先生建議應加強對Quang Minh工業區、Hapulico藥市場、Ninh Hiệp市場、工藝村等地的檢查,因為這些地區潛藏著走私、商業欺詐和複雜假貨活動的風險。
需要將黨組織的責任與發揮領導人在打擊、遏制走私、商業欺詐和假貨現象中的作用結合起來。
“河內在處理假貨、走私方面沒有禁區,如果任何地方出現假貨、走私現象,該地方必須負責,職能部門應加強檢查,徹底處理” – Tân先生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