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一名土地使用者詢問,其持有的多年生作物用地能否轉為農村住宅用地。該地塊緊鄰交通道路但不屬於居民區,在2021年12月31日獲批、仍然有效的縣級土地利用規劃中為農村住宅用地,而在2025年2月27日獲批、仍然有效的鄉建設總體規劃中為混合用途土地。越南農業與環境部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就此作出答覆。

農業與環境部援引2024年《土地法》第9條第2款b項指出,多年生作物用地屬於農業用地類別。該部同時引用2024年《土地法》第116條第5款(經2024年《城鄉規劃法》第57條第2款a項修訂補充)說明,居民區內農業用地、同一地塊內含住宅用地的農業用地轉為住宅用地,或非住宅類非農業用地轉為住宅用地,對家庭和個人的依據是縣級土地利用規劃,或已獲有權機關批准的城鄉規劃法所規定的總體規劃、分區規劃。

據此,農業與環境部答覆稱,若符合2024年《土地法》第116條第5款所列規劃之一,居民區內農業用地或家庭、個人同一地塊內含住宅用地的農業用地,可以轉為住宅用地。該答覆未就提問者地塊的具體審批結果作出個別結論,僅說明法律適用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