峴港市公安交通警察科和協門交通警察站10月18日通報,已對6名在海雲嶺路中間坐著拍照的女子作出行政處罰,合計罰款150萬越南盾。警方認定她們的行為屬於“非法聚集多人坐在公路上,造成交通阻礙”。

據警方初步核實,這6名女子來自順化市富祿鄉,10月17日上午租車前往海雲嶺參觀拍照。約8時30分,車輛行至海雲嶺路Km905+400處一段彎道時,一行人要求司機停車,隨後走到路中間坐下襬姿勢,並請一名遊客幫忙拍照,當時仍有車輛通行。

相關照片當天在社交網絡傳播後,海雲坊公安與和協門交通警察站聯合核實,並通知6名相關人員前來工作。當天約13時,職能部門對6人制作筆錄並開出行政處罰決定。

海雲嶺路段坡陡彎多、視線受限。警方表示,坐在路中間拍照可能使駕駛人來不及反應,危及拍照者本人及其他交通參與者的安全,並提醒民眾和遊客不要以觀光拍照為由在公路上聚集、坐臥或擺姿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