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安部電子信息門戶網站近日公佈航空危險品禁限帶清單,適用於進入機場限制區域、客艙及托運行李。清單將危險品分為三類:禁止帶入限制區域和客艙、禁止放入貨艙託運,以及可隨身或隨身行李攜帶但須滿足條件。

第一類禁止隨身攜帶或放入手提行李進入限制區域和客艙,包括爆炸物、武器、危險化學品、尖銳物品、勞動工具及可能造成傷害的鈍器;液體須遵循單獨的管控指引。第二類在托運行李中同樣禁止,主要是可能威脅航空器安全的爆炸物、易燃物和燃料。

第三類物品可以攜帶,但須滿足數量、容量或電池功率限制,並區分隨身、手提或託運方式;部分情況須獲得航空公司同意,或須通知機長。此次清單新增對裝有鋰電池的行李箱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