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安部通過其門戶網站公佈航空危險品禁限帶清單,適用於機場限制區、客艙和貨艙。清單將危險物品分為三類,並新增對裝有鋰電池的行李箱的規定。

第一類物品禁止旅客隨身攜帶或放入手提行李進入限制區和客艙,涵蓋爆炸物、武器、危險化學品、尖銳物品、勞動工具以及可能造成傷害的鈍器。液體須遵循單獨的管控指引。

第二類物品連托運行李也不得放入,主要是可能威脅飛機安全的爆炸物、易燃物和燃料。第三類物品可以攜帶,但須滿足條件,條件可能涉及數量、容量或電池功率限制,也可能涉及隨身、手提或託運等攜帶方式;部分情形須獲得航空公司同意,或須通知機長。

清單新增對裝有鋰電池的行李箱的規定,但通報未列出具體限制數值或適用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