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安部近日通過其門戶網站公佈航空危險品禁限帶清單,對進入機場限制區域、客艙及貨艙的物品按三類作出規定。清單同時補充了鋰電池行李箱的相關要求,適用於所有乘機旅客。
第一類為禁止帶入限制區域和客艙的物品,包括爆炸物、武器、危險化學品、尖銳物品、勞動工具以及可能造成傷害的鈍頭物品;液體則須遵循單獨的管控指引。第二類為禁止放入托運行李的物品,主要是可能威脅飛機安全的爆炸物、易燃物和燃料。
第三類為可攜帶但須滿足條件的物品,條件涉及數量、容積或電池功率限制,以及隨身、手提或託運的攜帶方式。部分情形須獲得航空公司同意,或須告知機長。清單新增對裝有鋰電池的行李箱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