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警方10月18日對一名中國籍男子採取刑事措施,指控其未經商標權利人許可使用“Hằng Du Mục”品牌經營紅棗產品。該男子為網絡主播阮氏泰姮(Hằng Du Mục)的前夫,警方在對其公司倉庫的檢查中發現近29噸相關產品。
胡志明市公安局經濟警察處(PC03)通報,已對SUN YUPENG(中文名孫鵬,1976年生,中國籍)作出起訴案件、起訴被告及逮捕令決定,依《刑法》第226條第2款以“侵犯工業產權”罪對其予以暫扣。警方稱,孫鵬是阮氏泰姮的前夫,其被指使用“Hằng Du Mục”商標經營紅棗產品。
調查材料顯示,“Hằng Du Mục”商標由Hằng Du Mục有限責任公司經理阮公豪註冊並獲越南知識產權局頒發商標註冊證,阮公豪將該商標交給其親生女兒阮氏泰姮在TikTok平臺經營銷售。自2022年起,孫鵬與當時的妻子阮氏泰姮共同進口和經營紅棗。警方稱,孫鵬明知該商標權利人為阮公豪,且未獲授權不得轉讓、轉授或交由第三方生產,也不得在授權範圍外使用。
警方稱,孫鵬與阮氏泰姮離婚後,利用此前已被消費者知曉的“Hằng Du Mục”商標,成立Dịch Dương公司,在未獲阮公豪許可的情況下單獨經營“Hằng Du Mục”品牌紅棗。胡志明市警方隨後對位於新山坊新山街45號、由孫鵬擔任法定代表人的Dịch Dương公司倉庫進行搜查,發現28,794公斤中國產“Hằng Du Mục”品牌紅棗,未能出示發票憑證,價值約15億越南盾。
警方表示,此次行動是在公安部領導和胡志明市公安局領導班子關於集中打擊侵犯知識產權違法犯罪高峰期的指示下開展,PC03通過業務工作發現並處理相關個人和組織。目前案件仍在調查中,上述指控尚未經法院審理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