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向《青年在線》提問,來自北江省的29歲的Trung Kiên表示,他聽說經營戶主也必須繳納強制社會保險,但還不清楚繳納的標準和開始時間。
強制社會保險繳納群體
根據越南社會保險(財政部)的說法,2024年社會保險法共有11章141條,其中擴大了強制社會保險的繳納群體,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如下:
– 非全職工作(兼職)人員,月工資等於或高於最低強制社會保險繳納基數。這是與現行規定相比的新變化,現行規定是勞動合同期限不明確或期限在1個月以上的人員屬於強制繳納群體。
– 根據合同工作(不稱為勞動合同)但內容顯示支付報酬、工資以及一方管理、指揮、監督的人員。
– 村莊、居民小組的非專職活動人員(注意僅限於退休和死亡撫卹制度)。
– 註冊經營的經營戶主按照政府規定參與。
– 企業管理人、監事、國家資本代表、企業資本代表、董事會成員、總經理、董事、監事/監事及其他被選舉的管理職務不領取工資的合作社、合作社聯合會。
– 常備民兵力量。
此外,自2025年7月1日起,擴大社會保險繳納人員還可享受疾病、生育、工傷等制度。
然而,根據2025年4月15日行政單位重組指導委員會和地方政府兩級組織模式建設指導委員會的03/CV-BCĐ號公文,預計自2025年8月1日起,村級非專職活動人員將結束活動。
根據內務部的數據,全國約有120,500名村級非專職活動人員將結束活動。
新的強制社會保險繳納標準
根據越南社會保險,自2025年7月1日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強制社會保險繳納比例如下:
對於勞動者,強制社會保險繳納比例為10.5%。其中,8%為社會保險(退休-死亡撫卹基金),1.5%為醫療保險,1%為失業保險。
對於用人單位,強制社會保險繳納比例為21.5%,包括17.5%的社會保險(其中14%用於退休制度,3%用於疾病-生育制度,0.5%用於工傷-職業病制度),3%的醫療保險和1%的失業保險。
然而,上述強制社會保險繳納比例(總計32%)僅適用於越南勞動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