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公安廳經濟警察科(PC03)10月18日通報,已對孫鵬(Sun Yupeng)以侵犯工業產權罪立案起訴並實施逮捕。警方稱,孫鵬在未獲“Hằng Du Mục”商標權人同意的情況下,使用該品牌經營紅棗生意。

據胡志明市公安廳介紹,“Hằng Du Mục”商標已由知識產權局註冊給Hằng Du Mục有限責任公司經理阮公好,阮公好授權其親生女兒阮氏泰姮通過TikTok應用經營。孫鵬是阮氏泰姮的前夫,明知阮公好是商標權人,且本人無權擅自使用或轉讓給第三方。

警方稱,孫鵬與阮氏泰姮自2022年起進口、經營紅棗。離婚後,孫鵬成立Dịch Dương公司,在未獲商標權人同意的情況下單獨經營“Hằng Du Mục”品牌紅棗。

警方搜查位於新山街、由孫鵬擔任法定代表人的Dịch Dương公司倉庫,發現28,794公斤原產中國的紅棗,無發票憑證,價值約15億越南盾。PC03已決定立案、起訴並暫拘孫鵬,罪名是違反《刑法》第226條第2款規定的侵犯工業產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