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家銀行向各商業銀行提出要求,將6個月及以上期限的掛牌存款利率至少下調0.5個百分點,並集中把生產經營和優先領域的貸款利率下調1.5至2個百分點。相關要求由越南經濟時報披露,屬於監管層對信貸機構下達的指導性安排。

國家銀行同時禁止銀行之間以不正當方式競相抬高存款利率,稱此類競爭可能造成金融貨幣安全的不穩定。監管層要求各行壓縮成本、與客戶分享利潤,以推動整體利率水平下行。

在信貸管理方面,國家銀行要求銀行排查存在共同管理人、持有註冊資本5%以上股份的股東、共同抵押物或共同還款來源的客戶群體,防止通過拆分貸款材料規避信貸限額。銀行還須收緊抵押物估值,貼近市場價格並定期更新,避免重新評估抬高抵押物價值。

國家銀行還要求銀行如實分類貸款、足額及時計提撥備,控制應收利息、分紅和利潤分配,以反映真實經營結果,不得隱瞞不良貸款。對不遵守利率指導或存在不正當競爭的銀行,國家銀行表示可能重新審視其2026年剩餘信貸增長指標,在2027年下達更低的指標,並要求其適用高於規定的安全保障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