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公安廳經濟警察處(PC03)10月18日作出決定,對1976年出生的中國籍男子SUN YUPENG(中文名孫鵬,音譯)提起刑事訴訟、起訴被告併發出逮捕令予以羈押,罪名是“侵犯工業產權”,依據是越南《刑法》第226條第2款。孫鵬是越南網紅Nguyễn Thị Thái Hằng(即Hằng Du Mục)的前夫。
警方調查認定,“Hằng Du Mục”商標已由知識產權局授予Nguyễn Công Hảo——Hằng Du Mục有限責任公司經理——註冊證書。Hảo將商標交給親生女兒Nguyễn Thị Thái Hằng,通過TikTok應用開展銷售。自2022年起,孫鵬與當時的妻子Hằng Du Mục一起進口和經營紅棗。警方稱,孫鵬清楚商標權歸屬,且未經商標權人同意不得轉讓、轉授第三方生產或超出授權範圍使用。
警方表示,孫鵬與Hằng Du Mục離婚後,利用該商標已為消費者熟知的知名度,成立了Dịch Dương公司,在未獲Nguyễn Công Hảo許可的情況下,單獨經營“Hằng Du Mục”品牌紅棗。胡志明市公安對位於新山坊新山街45號、由孫鵬擔任法定代表人的Dịch Dương公司倉庫進行搜查,發現28,794公斤“Hằng Du Mục”品牌紅棗,產地中國,無法出示發票憑證,價值約15億越南盾。
此案是在越南公安部領導和胡志明市公安廳董事會關於組織打擊、處理知識產權領域違法犯罪高峰期的指示下實施的。PC03通過專業措施發現並查處了孫鵬的行為。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