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警方10月18日對一名中國籍男子採取刑事措施,指控其未經授權使用“Hằng Du Mục”商標經營紅棗生意。該商標註冊在當事人前妻之父名下,警方在倉庫發現近29噸涉事商品。

胡志明市公安局刑事警察調查機關10月18日作出決定,對1976年出生的中國籍男子孫鵬(音譯,Sun Yupeng,外文名Tôn Bằng)提起公訴並下達逮捕令,以調查其涉嫌“侵犯工業產權”的行為。該罪名適用越南《刑法》第226條第2款。孫鵬是TikTok博主阮氏泰恆(Nguyễn Thị Thái Hằng,網名“Hằng Du Mục”)的前夫。

警方表示,“Hằng Du Mục”商標已由知識產權局核發給恆游牧一人有限公司(Công ty TNHH Hằng Du Mục)經理阮公好(Nguyễn Công Hảo),阮公好是阮氏泰恆的生父,並將該商標交由女兒在TikTok平臺上經營使用。調查機關認定,孫鵬明知商標所有權及使用、轉讓給第三方的限制。

據警方通報,孫鵬與阮氏泰恆自2022年起進口並經營紅棗。兩人離婚後,孫鵬成立葉陽公司(Công ty Dịch Dương)單獨經營帶有“Hằng Du Mục”品牌的紅棗產品,但未獲阮公好許可。職能力量對位於胡志明市新山坊新山街45號的葉陽公司倉庫進行搜查,發現28,794公斤原產中國的“Hằng Du Mục”品牌紅棗,價值約15億越南盾,公司未能出示相關發票和憑證。

根據收集的材料,胡志明市公安局刑事警察調查機關已作出刑事立案決定、對孫鵬提起公訴並下達逮捕令,以調查“侵犯工業產權”行為。此案是在公安部及胡志明市公安局指示下開展的高峰期打擊和處理侵犯知識產權行為行動中發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