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單獨住宅的建設許可證(現屬於縣級權限)由管理機構根據1/2,000的分區規劃和建築管理規定頒發。
與《青年在線》交流時,資源與環境經濟研究所所長範越順博士表示,胡志明市目前有2021年第56號決定,頒佈了胡志明市的建築管理規定。
在附錄18中,具體規定了地塊面積和尺寸、建築密度、樓層數和建築高度、土地使用係數、建築後退距離等。
根據地塊所在小巷的道路寬度,將具體規定使用係數、密度、樓層數、高度等建設標準。
房屋前的道路寬度分為25米及以上、16米至25米以下、6米至16米以下、3.5米至6米以下、3.5米以下幾個等級。
“根據這些道路寬度等級,附錄18分出了多個標準體量框架模板以供頒發許可證。胡志明市的相關部門可以參考這些模板,完善成標準模板,供居民申請建設。”範博士建議。

對此表示贊同,AGL有限責任公司法律顧問阮海龍先生認為,可以根據1/2,000比例的功能分區規劃。
據此,已經規劃為住宅功能的街區,有最大高度、明確道路和小巷寬度的,可以建設住宅體量框架模板,供居民依據申請建設。
“居民只需按照相應模板建設正確的體量和樓層數。至於房屋內部的建築項目,居民可以自由安排。
因此,當居民有建設需求時,根據規劃和小巷寬度,設計圖紙諮詢單位和施工單位已經知道允許建設的建築面積、樓層數和建築高度,以確保建設正確。
同時,在後檢查和竣工驗收時,相關部門也只需檢查體量、最大高度、陽臺伸出距離、後退距離等是否保證,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龍先生解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