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公安局經濟警察處通報,已對1976年出生、中國籍的SUN YUPENG(孫鵬)作出刑事立案、起訴被告及逮捕令,並對其採取暫予羈押措施,罪名是“侵犯工業產權”。警方稱,孫鵬是Nguyễn Thị Thái Hằng(網紅“Hằng Du Mục”)的前夫。
調查認定,“Hằng Du Mục”商標由知識產權局核發註冊證給Hằng Du Mục有限責任公司經理Nguyễn Công Hảo,後者交由親生女兒Nguyễn Thị Thái Hằng通過TikTok應用開展銷售經營。自2022年起,孫鵬與當時的妻子Thái Hằng一同進口並經營紅棗產品。
警方表示,孫鵬明知該商標的註冊權利人為Nguyễn Công Hảo,且未經商標權人同意不得轉讓、轉授第三方生產,也不得在授權範圍外使用該商標。但與Thái Hằng離婚後,孫鵬利用該商標此前已為消費者所知,成立Dịch Dương公司,在未獲Nguyễn Công Hảo許可的情況下單獨經營“Hằng Du Mục”品牌紅棗。
胡志明市警方對Dịch Dương公司位於新山坊新山街45號的倉庫進行搜查,發現28,794公斤中國產“Hằng Du Mục”品牌紅棗,未能出示發票憑證,價值約15億越南盾。警方稱,依據查獲材料,偵查機關作出了上述立案、起訴和逮捕決定。
編輯觀察
警方通報將商標註冊人明確為Nguyễn Công Hảo,而非其女兒Thái Hằng;孫鵬被指未獲註冊人許可即使用該商標,這一權屬關係是案件定性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