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警方10月18日以侵犯工業產權為由,逮捕了50歲中國籍男子孫鵬(Sun Yupeng,音譯)。警方稱,此案涉及“Hằng Du Mục”商標被用於紅棗生意,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據胡志明市警方通報,孫鵬被依越南《刑法》第226條第2款逮捕。調查認定,“Hằng Du Mục”商標已由越南知識產權局核發給Hằng Du Mục有限責任公司經理阮公好,阮公好隨後授權其女兒、TikTok博主阮氏泰恆(即Hằng Du Mục)用於在TikTok上經營和銷售商品。
警方稱,孫鵬自2022年起與當時的妻子阮氏泰恆一起進口、經營紅棗。調查機關認為,孫鵬清楚該商標歸阮公好所有,未經商標權人同意不得轉讓、轉授第三方生產,也不得超出授權範圍使用。與Hằng Du Mục離婚後,孫鵬成立Dịch Dương公司,單獨經營帶有“Hằng Du Mục”品牌的紅棗產品。
警方表示,孫鵬使用該商標並未獲得阮公好許可。警方搜查孫鵬擔任法定代表人的Dịch Dương公司位於新山坊的倉庫時,發現近29噸產地為中國的“Hằng Du Mục”品牌紅棗,這批貨物無法出示發票和憑證,價值約15億越南盾。
在離婚之前,Hằng與孫鵬曾共同經營紅棗生意,紅棗也是她在直播中與個人形象緊密關聯的商品。2025年,Hằng因Kera糖果案被捕;同年11月,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以欺騙顧客罪判處其2年有期徒刑,Hằng此後未提出上訴。
胡志明市公安PC03於10月18日對孫鵬(Tôn Bằng,中國籍,網紅Hằng Du Mục前夫)以侵犯工業產權罪立案起訴並暫扣,指其未經授權使用“Hằng Du Mục”商標銷售紅棗。
- 中國籍男子孫鵬因涉“Hằng Du Mục”商標侵權在胡志明市被起訴逮捕
- 中國籍商人孫鵬因涉侵犯工業產權在胡志明市被逮捕
- 胡志明市警方以侵犯工業產權為由逮捕孫鵬
- 胡志明市警方以侵犯工業產權罪逮捕孫鵬並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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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志明市警方以侵犯工業產權為由逮捕中國籍男子孫鵬 (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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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志明市警方以侵犯工業產權罪逮捕並起訴孫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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